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关于2016年10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4.10.2016  16: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5458813      传真:029-85458808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恒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恒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状环境评估报告

 

西安市雁塔区纬一路36号鱼化光电电子科技产业园7号楼B座201室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电子浆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NTC热敏电阻的生产及销售。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85万元,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员工8人,年产电子浆料720kg,NTC电阻3600万支

 

1.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项目制浆辊轧工序中因为少量松油醇挥发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

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棉纱等有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废钢丝、废玻管等工业固废由生产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由园区统一处理。

4.球磨机、三辊轧机、制氮机等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等防治措施。

 

2

西安通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血液导管生产线项目

西安市雁塔区纬一路36号鱼化光电电子科技产业园8A幢4楼

西安同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生产一次性使用心脏停跳液灌注器和人工心肺机体外循环管路为主。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0.75万元。总建筑面积813平方米,分为办公区、超净车间和辅助生产区。项目共有员工10人,建成后拟生产一次性使用心脏停跳液灌注器和人工心肺机体外循环管路各2500套。

1.项目运行后产生的生活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3级标准。

2.项目生产车间的水泵、风机、空压机等必须采取隔声、减振等必须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强度,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3.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必须统一收集,回收利用。

4.项目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加工温度,确保生产过程中无有机废气产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