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关于2017年3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5.03.2017  00: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5458813      传真:029-85458808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大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紫郡长安·城市立方商业广场项目

西安市朱雀路南端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紫郡长安·城市立方商业广场项目是由西安大方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商业广场项目。项目位于紫郡长安二期地块内北侧,预计以娱乐、餐饮、酒店公寓为一体,目前商业部分已引进了华润万家、影城、服装百货、中型中餐、少量轻餐及快餐。项目目前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155450.12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3752.25m 2 ,地下建筑面积61697.87m 2 ,总建筑密度57.98%,容积率3.99,停车位177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80个,地下停车位1690个。预计2017年5月底建成,。

项目每层设置厕所在运行期产生的臭气,通过机械通风换气,所排气体沿建筑通风通道外排至楼顶,对周围空气影响较小。

项目设置垃圾收集点1个,环评要求项目对垃圾收集点采用加盖垃圾箱,垃圾点定期消毒、垃圾及时清运。

项目现设计有一个化粪池,环评要求化粪池采取密闭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商业广场内商铺预计会引进餐饮类项目,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在各个分区安装公共烟道,所有餐饮商铺产生的油烟经公共烟道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公共烟道安装位置应远离南侧紫郡长安住宅楼,距离应满足相关要求。

商业广场内人员使用热水及冬季供暖均由锅炉供给,天然气锅炉燃烧过程的主要污染物主要为NO 2 、SO 2 、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40mg/m 3 、20mg/m 3 、18mg/m 3 ,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标准,锅炉废气经G4号楼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拟建设双层机械停车库,该地下停车场主要污染物CO浓度较高,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的要求,商业类地下停车库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少于6次,因此项目地下停车场每小时换气次数应至少为6次。本项目共设置10套抽风系统,10个排气筒。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且距离最近的居民楼大于10m,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

项目运营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盥洗水、冲厕水等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 5 、SS和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外排污水污染物浓度均低于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换热站、中央空调水冷机组、锅炉、油烟净化器风机等运行噪声,油烟净化器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换热站均安装在地下设备间内,经减振、隔声和消声处理后,再经距离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6)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设置中央空调,冷却塔位于楼顶,本评价要求商场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锅炉噪声可采用隔振、吸声等措施,锅炉房泄爆口可采用百叶窗降噪,同时对其周围进行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针对项目内部交通及车辆进出车库噪声,项目拟对内车辆进行限速禁鸣,地下车库出入口露天部分增设隔声罩,从而减轻汽车行驶对项目内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顾客、员工、酒店住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项目拟设置一处垃圾收集点,放置加盖垃圾箱,生活垃圾由保洁人员袋装后放入垃圾箱,可回收部分外售回收处置,其余部分由专人负责将当天垃圾清运至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场填埋处理。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属于临时存放,通常为日产日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环评要求项目各餐饮商铺设置专用容器盛放废泔水油及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理时应填写收交记录,不得擅自倾倒或者排入下水管道,并防止废油脂流入私人再生加工的渠道。

由工程污染分析表明,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废气、生活污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运营后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等,在严格采取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以内,该建设项目于该地区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本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2

西安市雁塔区亚辰自助涮烤店

亚辰自助涮烤店项目

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东段北侧金业缇香山小区第11(B栋)号楼3层

陕西科荣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270万元,建筑面积790.03m2,主要设有厨房、就餐大厅,包间等。项目设有8个基准灶头,餐位300个,预计客流量为500人/天。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和餐饮油烟。天然气燃烧污染物排放量少,产生的污染物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经大气稀释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厨房操作间油烟废气依托所在商业楼内油烟排放专用通道引至楼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就餐大厅烤肉区的油烟经项目自建的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油烟排放量为 27.74 kg /a,油烟排放浓度为0.77mg/m3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饮食业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顾客和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餐厅厨房产生的含油废水。其产生量为4468m3/a,包括餐厅废水3519m3/a和生活污水643m3/a,以及地面冲洗用水306m3/a。餐厅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动植物油和SS,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和SS。本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进入金业缇香山小区商业楼的独立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油烟净化器排风机与中央空调室外机组,噪声源强为 65~80dB(A)。油烟净化器排风机与空调室外机采用低噪声设备,环评要求对产噪设备装通风消声器,并在顶部设置隔音板,为防止排风口噪声辐射,对排风口采用消声百叶消声,同时在设备安装底座上设置减震垫。建设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噪声源经隔声、降噪措施后,东、南、西、北场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 2 类、4 类噪声标准要求,最近敏感点北侧住宅楼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员工和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包括泔水、菜叶等)以及废油脂。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与菜叶采用袋装、垃圾桶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置;餐厨垃圾(泔水)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资源化回收利用,日产日清;废油脂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并置于固体废物临时存放间,交由西安市友邦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不得擅自倾倒或者排入下水管道。采取措施后,对项目所在地和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