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关于2017年8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04.08.2017  16:4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5458813      传真:029-85458808

通讯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50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71006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博恒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西安博恒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西段555号

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博恒机动车检测站项目由西安博恒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投资600万元建设,占地面积61.4亩(40892.4m2),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西段555号。目前该项目建成有6条机动车环保检测线、4条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线及4条外观人工检测线,项目日设计检测规模400辆/天,现有实际检测量为165辆/天,主要对各种柴油、汽油机动车辆进行外观检测,灯光、底盘、刹车等安全性能检测,以及采用怠速法进行环保性能等专业的综合检测。

(1)废水

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检测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轮胎清洗废水等,总排水量为983.04t/a。项目检测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和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二(北石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检测过程的汽车尾气,机动车在室外场地行驶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入周围大气中,且排放浓度较小,因而该项目机动车在室外场地行驶产生的污染物经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检测系统设备运行噪声、汽车行驶噪声、空压机运行噪声以及通风换气设备噪声等。

项目检测车间通过距离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车辆行驶噪声采取厂内停车位合理布置、绿化降噪、加强车辆运行管理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排风设备、空压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和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等。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设备定期更换和维修产生的含油棉纱、含油锯末,总量共计约0.1t/a,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

机动车排气污染环保检测产生的废弃过滤器等,产生量约0.5t/a,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

②生活垃圾

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4.4t/a。采用袋装、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等措施,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未

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2

陕西佳鑫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高新华府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西安市雁塔区西沣路56号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佳鑫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在西安市雁塔区西沣路56号开发建设项目,由于市政供暖管网尚未铺设至项目所在区域,为解决高新华府小区的供暖,陕西佳鑫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425万元,在小区内部建设高新华府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00 m2,建筑面积786 m2,建设1台10.5MW和2台7.0MW的燃气热水锅炉。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锅炉燃用的天然气属清洁燃料,天然气年使用量537.6万m3,燃烧后排放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颗粒物:10.3mg/m3、SO2:2.9mg/m3、NOX:75.6mg/m3,锅炉房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废气经烟囱出锅炉房,烟道走覆土中通到19#楼,从19#出地面后附楼而上,高度101m,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O2:50mg/m3、颗粒物:20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表1标准(NOX:80mg/m3)及“燃气、燃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高度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8m”的规定,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根据SCREEN3的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SO2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未超过0.05%,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未超过0.15%,NOx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未超过2.34%,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520m处,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房软化废水、反冲洗废水、排污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软化废水、反冲洗废水和排污废水产生量为12803.2 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3.6m3/a。

①软化废水和反冲洗过程产生的废水是原水,属于清净下水不需要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锅炉排污废水呈碱性,含有少量的悬浮物(SS=200mg/L)和钙镁离子,因为含盐量较高,不适合排入化粪池,影响化粪池的处理效果,考虑到锅炉排放的废水属于清净下水,经降温后可以直接排到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北石桥污水处理厂。

③职工生活污水经小区在建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近入北石桥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出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1/224-2011)二级标准要求,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后,各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6 t/a,收集后随高新华府小区的生活垃圾一起运往区域垃圾站集中,然后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未

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