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4年12月23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5.12.2014  10: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3日-2014年12月27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西安大兴汽配城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大兴新区,东侧为加油站,距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00m,西接阿房路延伸段,北隔规划路(现为空地)为汉长安城遗址,南侧为三民村快速干道。

陕西天拓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70469m 2 ,主要建设内容为10栋商业建筑及其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占总投资的0.21%。项目计划于2015年8月建成。

(一)在项目建设中,车辆采取篷布覆盖,四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施工场地设置清洗设备等防尘措施。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禁夜间施工。弃土同建筑垃圾一同运往垃圾填埋场。

(二)本项目不设锅炉房,冬季采暖及夏季制冷均由地源热泵空调机组集中供应,目前项目地源热泵地下管道部分已敷设完毕。本项目地下停车库空气调节采用机械通风方式,保证地下车库的换气次数不少于8次/小时,沿乘客电梯及楼梯设计了不少于10个的排烟竖井,将废气引至楼顶排放,排气口个数应同时满足地下车库废气排放防火排烟的要求。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商场运营时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陕西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书要求项目铺设中水管网,预留中水管网接口,引用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中水用于绿化及道路广场浇洒等。本项目中水用量为8678.52m 3 /a,回用率约6%。

(四)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商品外包装,采用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可回收部分;不可重复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并定期清运,交给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五)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泵机、风机及空调机组等,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类泵机应采取单独的基础进行安装,水泵主体与管道连接部位应安装减震器,风机布置在地下室内,设置防振基础,安装隔振垫;风机进风、出风管道外壁包裹软性隔声材料,采取以上措施后,报告书预测项目东、西、北边界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3类标准,南边界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的4类标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莲湖分局(029-88640450)

2

报废汽车拆解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户县沣京工业园,北邻西安惠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和西安三浦化学试剂有限公司,东侧隔黄柏路为黄柏河(东南角紧邻东五竹村祠堂),南邻东五竹村,西邻终南山制药。

陕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项目总征地面积82.7亩(5.5115ha),总建筑面积31512.0m 2 ,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库房、综合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设计年拆解小轿车8000辆,卡车1500辆,大型客车500辆,特种运输车300辆。项目总投资187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万元,占总投资的2%。项目预计2015年2月建成投产。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封闭施工、湿法作业、覆盖和四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夜间停止施工,避免施工扰民;建筑垃圾及弃土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乙炔切割、剪断和破碎工艺产生的粉尘经厂房顶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在排空各类存放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时,残留在报废汽车中的各种废液挥发产生的废气将以无组织形式散落在车间内,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过程中会有极少量的氟利昂泄露,产生量为0.02t/a,产生速率为0.008kg/h。

(三)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地面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先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其中职工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一起进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针对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噪声,拟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利用厂区内各建筑物及绿化区的树木等的吸声作用,并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值达标,南侧东五竹村昼间噪声也达标。

(五)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安全气囊、蓄电池、灭火器、电容器、燃料、发电机机油、动力转向油、变速器机油、传动机构机油、冷却液、防冻液、制动液、风挡玻璃洗涤液、汽车空调制冷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由专用容器盛放,委托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塑料膜和纤维、不可利用废物、收集的粉尘集中堆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定期送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沣京工业园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户县环境保护局(029-84884311)

3

M40甲醇汽油燃料生产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临潼区斜口街办岳家沟村临潼区能源化工物流园区内,西南侧紧邻村道、东南侧紧邻108国道、东北侧紧邻建材城(正建)、西北侧紧邻陇海铁路。

西安冠发龙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25115平方米,其中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4168平方米;研发中心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倒班宿舍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69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泵房、检测控制室、配电室、门房等其他建筑物。生产罐区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包括3000立方米罐8个,1000立方米罐4个,500立方米罐2个,100立方米卧式储罐4个。项目建成后将年产30万吨M40甲醇汽油。项目总投资23000万元,环保投资约899万元,占项目投资的3.9%。预计2016年10月竣工。

(一)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墙或围挡,主要路面硬化,4级以上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主要路面硬化;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厕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建筑垃圾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转运装卸时汽油、甲醇汽油、甲醇和助剂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在油气回收装置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建设单位会暂停货品装卸,待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后再开始货品转运。报告书预测非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甲醇对项目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甲醇、汽油、甲醇汽油储罐均采用内浮顶罐、助剂采用固定罐储存,原料及产品均采取氮封。报告书预测项目运行时排放非甲烷总烃和甲醇对项目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下风向的敏感点地窑村甲醇和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浓度叠加值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标准和以色列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去除率65%)后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三)项目主要收集储罐区的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SS,报告书建议经沉淀、隔油处理后排入厂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近期项目附近无市政污水管网,因此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以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全部回用。待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本项目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 224-2011)中的二级标准后排入临潼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项目对于各种泵、风机和压缩机,在采用基础减振、室内放置、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再经过厂区衰减后,报告书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五)项目生活、办公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食堂废油脂集中收集,专用容器盛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清罐废渣,按照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及陕西省、西安市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要求,在厂区内应设置危废临时储存点,地面采取硬化措施,专用容器密闭存放,然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项目运营期的供水由园区集中供水站解决,不直接采用地下水。项目拟采取:运输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设计收集槽;在罐区及原料储存区设置围堰,并做好防渗、防腐及导流措施;厂区污水收集系统管道经过线路设置管道保护沟,保护沟全部硬化;对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及事故池池体全部进行防渗处理;厂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将初期雨水收集导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厂区雨水管线和市政雨水管网之间应有可靠的切断措施,一旦发生泄漏,即启动切断措施,防止泄漏物料通过雨水管网进入地表水体。并在厂区所有通往厂外的道路、出口或明沟处准备足量的沙袋,一旦出现流出的情况用沙袋封堵。储罐区围堰内的输送管道采用地面管墩的架空敷设方式;其他输送管道采用管廊或管架架空敷设方式。经采取以上措施后,企业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029-83827414)

4

临潼区集中供热三号热源站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位于临潼区文化路西延段路南,东侧与北侧紧邻小寨村,南侧紧邻华清机械厂,东南侧为自来水公司家属区和自来水公司,西侧为群星莱骊三期项目。

西安市临潼区机关供热服务中心

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本次为补办环评。项目占地面积为9400m 2 ,总建筑面积为4430m 2 ,供热范围为临潼区文化西路、人民西路、行者路、人民南路所围的区域,总面积80万m 2 。项目主要建设2台14MW与2台29MW的热水锅炉,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为45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25万元,占总投资的75.3%。

(一)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施工期影响已结束。

(二)项目建设2台14MW热水锅炉与2台29MW热水锅炉,每台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由1套SCR脱硝系统、1台袋式除尘器及1座湿式石灰-石膏法脱硫塔组成,综合除尘效率≥99.5%,总脱硫效率≥90%,总脱硝效率为>80%,经该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规定的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标准。处理后的废气经60m高、内径2.0m的烟囱排放;项目拟建全封闭储煤场,建定时高空喷淋降尘设施,对煤棚和输煤系统洒水降尘;输煤系统采用密闭皮带栈桥,经洒水防尘后可有效抑制和减少粉尘外逸;运输罐车采用限载、限高并加盖蓬布密闭的方式。

(三)项目含盐废水与脱硫废水沉淀处理、锅炉排水中和处理后,一同用作绿化水、除渣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

(四)报告书要求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各类风机、泵进行基础减振、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在鼓风机进、排气口均装上消声器,增设管道消声器;把鼓、引风机组安装在较重的基座上,基座下设隔振垫或弹性衬垫;在风管上涂阻尼材料;锅炉间设通风隔声窗,锅炉房的门采用双层隔声门;引风机房安装隔声门窗;脱硫设备间墙面及吊顶做吸声处理;设隔声门及隔声窗;水泵间、风机房、锅炉房等高噪声设备间墙壁四周均应布设吸声棉、吸声板等降噪材料;项目四周厂界设置隔声墙,高度为3m。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同时项目卸煤在煤库内进行,运煤采用行车,抓斗取煤;在燃煤、灰渣等运输时,遇到居住区量减速慢行。

(五)生活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锅炉炉渣、脱硫石膏、锅炉除尘灰外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已与西安市临潼区强升建材厂签订了炉渣石膏渣回收协议。

(六)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贮存单元氨泄漏事故,报告书要求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将液氨储存在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和避免阳光直射,库温不宜超过30℃;与酸类等分开存放;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定期对存放物料储罐进行检漏;严格控制火源,如发现泄漏,立即上报并果断采取措施,控制泄漏量,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同时建设单位在液氨运输与贮存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临潼分局(029-83827448)

5

临潼区集中供热二号热源站增容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北路,东侧为瑞麟君府项目,南侧与北侧为五砂厂,西侧为东二队。

西安市临潼区机关供热服务中心

项目原供热面积50.17万平方米,本次新增供热面积约10万平方米,供热范围东至东三环延伸段,西至人民路十字,南至大庆路,北至体育路。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的1台10t/h、2台15t/h、1台20t/h锅炉,安装2台46MW燃煤热水锅炉(一用一备),建设锅炉房1500平方米,烟囱依托原有的1根60m高、出口内径为2m的烟囱(烟囱已做防腐),具体见表2。项目总投资为5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9万元,占总投资的33.1%。

(一)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墙或围挡,主要路面进行硬化,四级以上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主要路面硬化; 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或设备的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再利用,废弃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运往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场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 项目建设2台46MW热水锅炉(一用一备),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改造+SNCR脱硝系统、袋式除尘器及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处理,综合除尘效率≥99.5%,脱硫效率≥90%,总脱硝效率>46%,经该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规定的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标准。处理后的废气经60m高、内径2.0m的烟囱排放;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封闭式煤棚,位于拟建地南侧500m,建设单位拟在运煤过程中辅以喷淋降尘措施,运输道路洒水、限制车速、对运煤车辆加盖篷布、严禁车辆超高、超载运输等措施加以防治。

(三)项目含盐废水与脱硫废水沉淀处理、锅炉排水中和处理后,一同用作绿化水、除渣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

(四)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均位于室内,锅炉房安装隔声窗和隔声门,并进行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锅炉加装阻抗复合式冷风道消声器、送风消声器,管道进行悬空处理,安装阻尼弹簧吊架减振器及管道支撑减振器;鼓风机、引风机、水泵采用软性连接,鼓风机进口安装消声器,鼓风机、引风机设隔震垫;引风机加装阻抗复合式进出风口消声器或建消声道;同时供热站四周设置高围墙。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生活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锅炉炉渣、脱硫石膏、锅炉除尘灰外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单位已与西安市临潼区强升建材厂签订了炉渣石膏渣回收协议。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临潼分局(029-83827448)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渭北工业园湾子水厂供水工程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高陵县湾子镇湾李村6组(宋家窑村)南侧,建址地北邻宋家窑村,西、南均为农田,东临高韩路(二级网化路)。

西安市水务局

项目占地118371m 2 ,远期(2030年)规模20万m 3 /d,近期新建一座供水规模为10万m 3 /d净水厂,铺设DN1200净水输水管道(19.77km)及 DN1800应急备用水源管道(700m)。项目总投资约49853.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1.5万元,占总投资的0.46%。项目预计2017年3月建成。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设置高度1.8m以上的围挡。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格栅、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定期清掏。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一侧,严禁夜间(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生活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输水管道的开挖易造成地表裸露,农作物及植物破坏,遇降水易造成水土流失,报告表要求应尽量缩短建设施工期,在管线施工中,应采取完工一段,恢复一段的方式,及时使土方回填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源工程及沿线的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二)项目冬季采暖采用市政集中供暖,热源由西安市热力总公司泾渭新城热力中心供给。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率为60%)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三)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经高韩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高陵县湾子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化验室化验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反冲洗水和污泥脱水滤液浊度较大,经废水调节池调节后,部分回流至配水井进行回用,其余部分与纳滤系统产生的浓水汇至浓水混合池,经化学沉淀法处理并按一定比例稀释排入南一干渠,报告表要求处理后的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

(四)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脂、化验污水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泥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离心泵,潜污泵及空压机等。通过设置专用设备间,离心泵、污泥泵设隔声罩并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南、北、西厂界的昼、夜间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东厂界昼、夜间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宋家窑村昼、夜间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高陵县环境保护局(029-8692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