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6.01.2015  01: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月22日-2015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表面处理园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迎宾路以西,阎平路以北,清河以东。项目拟建地北侧现状为农田,距离120m处是沟东村,西侧为空地及农田,距离115m是王家村,南侧隔路为阎良污水处理厂,东侧为农田,其中厂区东南角距离10m处是靳家村。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镀处理标准化工业厂房、危化车间、综合办公楼、倒班宿舍、锅炉房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办公生活设施、食堂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项目净占地面积约238亩,总建筑面积231178.33m 2 ;总投资853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31万元,占总投资的10.93%。预计2017年9月全部建设完成。

(一)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墙或围挡,主要路面进行硬化,4级以上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主要路面硬化;生产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回用;施项目场区采用旱厕,定期清掏,由附近农民堆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夜间22:00至次日06:00),因特殊工艺需连续施工时,需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采用低噪声机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建筑垃圾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酸雾及抛光产生的粉尘、金属颗粒物等。目前入驻企业不确定,报告书要求企业在电镀车间内电镀槽上方设置抽风集气管道系统,根据所产生的废气性质,分别收集,最后汇到预先设计好的管道中,集中送至每栋厂房的净化系统,使酸雾通过碱液吸收装置进行多级喷淋吸收,处理后的废气经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使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铬酸雾应在喷淋吸收塔前增设铬酸雾收集装置。项目拟建设2台10t/h燃气锅炉,天然气属清洁燃料,燃烧后废气经25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浓度限值。职工食堂餐饮油烟通过净化效率>85%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报告书根据类比调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电镀车间周边200m范围内作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根据阎良航空产业基地的规划,目前卫生防护距离内靳家村、沟东村、王家村逐步实施拆迁,拆迁后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

(三)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镀车间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和绿化浇洒用水、锅炉房清净下水。园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处理,园区电镀产生的废液由各入园企业收集后委外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 2011)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西安市阎良污水处理厂。表面处理废水分别通过排水干管排至相应的废水调节池,进入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重金属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再通过管道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和《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后,70%排放进入航空基地污水管网,送至西安市阎良污水处理厂继续处理;30%通过管道打回园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化处理,回用水质指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的标准限值和《金属镀覆和化学覆盖工艺用水水质规范》(HB 5472-91)中C类水标准后,再回用到电镀工序中。为防止氰化氢的产生,含氰废水在预处理前不得与含铬废水或其他酸性废水混合。锅炉房清净下水用于绿化浇洒。由于招商的滞后性和不确定性,对于一些未知的、水量较小的废水入园企业,要求其自行收集后委外处理;特殊企业,若产生较大水量,可在生产线附近进行预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站进行处理。

为防止废水的事故性排放,本项目将在每个污水处理站的旁边设置事故应急池,满足约12h的非正常工况排水,该事故应急池将用于临时储存未处理达标的电镀废水或发生事故泄漏的酸液、电镀液等废水废液,待污水处理站处理系统检修正常后,废水经处理后排放。事故应急池四周及底部做防渗处理。

鉴于项目废水水量较大,污染物种类较多,报告书建议入园企业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单项废水治理工程的专题设计方案的编制,并报阎良环保分局备案,建设过程严格落实,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四)为防止污染地下水,项目应构建完善的废水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系统,废水收集和输送应设置应急防护措施;各类固态废物妥善处置,避免产生渗滤液;项目各类废水、废液转移尽可能采用明沟明管,并要求采用花岗岩石衬底和护边,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项目整个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按照《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2008)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电镀生产车间、污水站周围区域进行防腐处理;固体废物设置专门的固废库,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风险事故状态下,厂区所有排水口全部封闭截流至事故应急池。

(五)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空压机、电镀生产设备、机械处理设备等。除少量污水处理设施的风机、水泵以及各车间酸性气体处理设施的风机外,其它产噪设备均位于室内,风机、水泵等设备采用隔声罩。报告书预测园区污水处理站的各设备噪声对西厂界的影响昼、夜间噪声预测结果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加之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搬迁工作全部实施后,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同时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空压机、水泵等噪声级别的大的设备基础等部进行减振、隔振阻尼措施、设置在独立的房间,并对墙体、门等做好隔声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生产车间的门、窗加设隔声材料(或做吸声处理);禁止汽车鸣笛、限制车速、规定行车路线、并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等措施。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化学品容器、废酸、电镀废品、酸雾净化废碱液、生活垃圾等。其中电镀废品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定点收集,然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原料包装容器经收集后可由产品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槽渣、污泥、废溶剂等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在外运处置前,建设单位必须做好废物在厂内暂存的准备,设危险废物的暂存区和污泥干化池,并按要求分别做好暂存区的防渗处理,设雨棚,场地周围设置围堰,或有条件情况下尽可能做到废物桶装或袋装的密闭堆放。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处置过程均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进行。其它一般工业固废在其收集储存、运输、处置过程均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入园企业的危废由园区管理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报告书建议在阎良表处园正常、稳定生产后,阎良污水处理厂请有资质单位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实际成分分析及危险特性鉴别,确定污泥性质后,再按相应要求进行处置。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分局(029-86856863)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西安市东三环大明宫便捷加油站项目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灞桥区东三环以东、规划郭家滩路以南、大明宫东城国际一期项目以西,东临大明宫东三环店,西邻东三环辅道,南侧为通村道路,北侧为市政绿化带。

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加油区、储罐区、罩棚、站房等,共设4个地埋卧式钢制油罐(其中1个30m 3 柴油罐,3个30m 3 汽油罐),油罐总容积为105m 3 (柴油罐容积折半计算),为二级加油站。项目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25.6万元,占总投资的2.8%。目前该项目已建成,处于试运行阶段,本次属于补办环评性质。

(一)项目已建成,正处于试运行阶段,施工期污染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二)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卸油方式为密闭卸油采取了密闭收集为基础的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95%)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93%)。加油站油耗损失及本项目采取的油气回收措施,烃类气体的排放量较小,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标准要求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经计算,加油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场界无超标点,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由于车辆在加油时停留时间短,汽车尾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因此,项目进出场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不设职工食堂,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职工、顾客盥洗及如厕废水。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专人运至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评估认为项目化粪池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禁止渗坑排水,同时应附具污水清运正规协议,并写明污水去向。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顾客生活垃圾,压缩机废油。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压缩机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加油机等设备噪声及进、出站的车辆噪声。项目设备选型时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加油车辆的引导管理,限速进站加油,禁止鸣笛。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和4类标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灞桥分局(029-83546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