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3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3.03.2015  17: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19日-2015年3月2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西安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基础设施项目

本次评价范围为西安市临潼区西安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北至渭水十二路,南至渭水一路,西至秦王西路,东至泽秦路的18.20km 2 的基础设施建设。

西安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管委会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照明工程、道路附属工程(道路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等内容。项目总投资440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035万元,占总投资的1.14%。项目预计2020年完工。

(一)在项目建设中,施工工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使用商品混凝土,购买商品沥青,所有运输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必须封闭严密,不许撒漏;施工工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必须采取覆盖措施;遇四级以上或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进出口处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及时在施工道路上喷洒水。报告书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对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震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及中午应停止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并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声措施。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水污染,采用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再经隔油池除油后回用,混凝土拌合废水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旱厕收集。弃土方用于马陵遗址公园的建设,拆迁住宅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西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报告书要求施工期应明确土石方调配方案,合理规划,做好土石方的纵向调运,将废弃的土石方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石方、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占用未征地,建设区按照绿化规划要求,做好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撤出临时占用的场地,拆除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场地,对被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人工生态恢复工作。

(二)主干道及次干道在达到饱和车流量的状态下,NO 2 日均浓度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报告书建议规划部门在道路两侧50m范围内,不应再新建敏感点,并将该范围内的环境空气敏感点逐步搬迁或改造为商场、商务楼宇、仓库等封闭性建筑,第一排建筑物应尽量向后退缩,与道路保持一定的距离,缓解机动车尾气与扬尘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三)项目废水经项目修建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区东南角的西安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污水处理厂。工程营运期对附近水域产生的污染途径主要表现为路面径流,路面径流中高浓度的污染物主要产生于降雨初期,污染物浓度会随着降雨时间的延长而降低,且路面径流经过自然渗及土壤吸附降解后进入水体,污染物浓度得到很大程度降低,且路面径流仅在雨天才会形成,因此对地表水体产生的影响很小。

(四)快速路秦王一路、秦王二路、渭水七路两侧的居住区邻路侧昼、夜间噪声不同程度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报告书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安装隔声窗,增加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快速路秦王一路和秦王二路两侧35m处规划建设居住区临路侧昼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夜间噪声不同程度超标。渭水二路、渭水四路两侧35m处规划建设居住区临路侧昼、夜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报告书建议合理规划建筑布局,使住宅远离主干道并且进行噪声防护,并对新规划的临路住宅区采取隔声等措施,使道路两侧声环境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

(五)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西安渭北(临潼)现代工业新城垃圾压缩站处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029-83827448)

2

中铁·紫熙台项目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碑林区,乐居场棚户区安置楼项目以东,经九路以西,大唐东市DK-B3-2地块商业项目(现为空地)以南,建东街(东延伸段)以北。

陕西中铁一局正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1453.65m2,总建筑面积139457.35m2,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商住楼及1栋4层商业楼。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25万元,占总投资的0.525%,预计2017年11月建成。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栏、遮蔽、防抛洒、工地进出口安装冲洗设备、遇4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等有效措施,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防止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场地降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4.8m3/d,进入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回收利用后,同弃土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约75kg/d,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二)项目设置1个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地下一层与地下二层分别设置8个排气口,地下停车库共设8个排气口,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住宅楼和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排气筒不低于2.5米。

(三)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居民生活污水、社区办公污水、商业废水等,产生量为336.13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产生量约1334.08t/a,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运往西安市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设置防振设施,吸水管和出水管设置减震装置,并在管道与设备接口处安装软性接头,备用发电机位于地下室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风机位于地下设备间内,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可曲挠性软接头;地下停车场的排气口采取安装消声百叶窗、消声器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噪声限值。报告书建议在地下车库出入口露天部分增设透明隔声罩,同时对行驶车辆限速行驶,并严禁鸣笛。

(六)根据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日照影响分析图,本项目对西侧棚户区改造安置控制在19户(A栋影响16户、B栋影响3户)。本项目小区内部日照影响79户日照不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要求。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关于乐居场棚户区发展用地项目影响日照的承诺》:“该项目因外部建筑日照影响所产生的问题,由我办根据实际情况按法律法规给予居民置换或经济补偿,并就维稳问题妥善处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碑林分局(029-8248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