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4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22日(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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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草南村城中村改造(龙腾·万都汇·A地块)建设项目 | 地块一位于长田路以西,规划张家坡路以南,规划酒十路以东,规划毅明路以北;地块二位于长田路以东,规划张家坡路以南,规划毅明路以北;地块三位于规划张家坡路以南,规划景新路以西;地块四位于地块三南侧;地块五位于长田路以西,咸宁东路以北,规划毅明路以南、规划酒十路以东区域。 | 陕西龙腾华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高层安置住宅楼、商业住宅楼,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设施及辅助设施(地下停车库、商业服务设施、景观绿地和道路)等。项目总投资15.12亿,其中环保投资448万元,占总投资的0.3%。 | (一)项目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围墙或围挡,主要路面进行硬化,4级以上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等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如厕依托周围公建设施,盥洗水用于场内洒水或者回用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机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或消声措施;建筑垃圾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项目分别于地块一、二、三和四、五设四个地下双层机械式车库,车位数分别为2550、768、261及1168。报告书预测当换气次数达到每小时6次时,各地下车库CO、NO 2 、HC浓度均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要求。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地下车库分别设置20、10、4、10个排气筒,高度高于地面2.5m,朝向避开住宅楼和人群易聚集处。项目于地下设备间内设5台500kw备用发电机组,主要是在停电时做消防应急电用,燃料采用轻质柴油,燃烧时会排放SO 2 、烟尘、NO 2 和CO等污染物,报告书预测备用发电机烟气排放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第Ⅲ阶段要求,设置烟气收集装置,经通风井直接排出,排气口安装消声百叶,排气口应高于地面2.5m,朝向避开住宅楼和人群易聚集处。生活废气包括炊事燃料烟气和油烟废气。小区居民生活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居民家庭在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由于产生量小并且分散,油烟先经各自家庭安装的抽油烟机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住宅楼预留的专用竖向排烟道引至楼顶后排放。项目应根据《西安市饮食业项目环评审批细则(试行)》等法规要求在独立商业楼中规划饮食区域,商业建筑引入餐饮等项目时,需要根据要求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三)项目排水主要是居民生活污水及商业废水,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商业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A等级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场界距东侧田家湾地下水源地监控区约130m,不属于田家湾地下水源地保护区。项目基坑施工在地下水水位上,不产生施工降水。污水管道做好防渗处理,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衔接良好,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项目配套建设的给排水泵房、配电室、换气排烟风机、备用发电机、换热器等设备会产生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水泵,水泵机组设隔振元件,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须设置隔振降噪装置,在地下水位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水泵钢结构框架基础应落在单独的混凝土结构上,混凝土基础与周围楼板之间须填充减振材料;备用发电机四周安装吸声材料并对设备设置减振装置;高噪声设备置在房间内或地下室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较小。为降低外环境噪声的影响,报告书要求对咸宁东路和长田路临路的住宅、办公房间及临混凝土搅拌厂一侧加设双层隔声玻璃窗。 (五)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为居民生活垃圾及商业、办公垃圾,在各建筑物楼下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用密封装置存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项目西侧距东郊铁路专用线约90m,该铁路与东货运站相连接,属于西安华山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的一部分,该铁路目前已停止使用。根据西安市总体规划及《关于我市调整主城区铁路货运站和铁路专用线工作的安排意见》(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4月2日)相关规划安排,该铁路将逐步拆除,通过项目路段计划建设酒十路。 (七)本项目地块二北厂界距北侧草北勇强混凝土搅拌厂约60m。据报告书调查,混凝土搅拌厂已安装了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加之周围有绿化隔离带,故报告书认为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 (八)拟建场址范围内现有110KV高压线通过,根据西安电力设计院设计的线路走径图,项目区域内现有的架空高压线将全部进入地下管沟,管沟沿规划道路铺设,将不再穿越项目区域,西安浐灞生态区规划建设局已同意该线路走径。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浐灞分局(029-83592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