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4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5日(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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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西安鱼化永嘉置业有限公司绿地国际花都建设项目 |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东临西三环,北至大寨路,南临科技路,西临经二十二路。 | 西安鱼化永嘉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净用地22.702Ha,总建筑面积约487701.5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办公及商业建筑、幼儿园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设施以及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708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325万元,占总投资的1.87%。项目预计2016年12月建成。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车辆覆盖、封闭施工现场,四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夜间( 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弃土同建筑垃圾一同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本项目采用集中供暖,热源由西郊热电厂供给。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设置40个排气口,高度不低于2.5m。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去除效率不得低于85%)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排放口设置应高出屋顶,且与周边的居民点平行距离应不小于20m,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 (三)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幼儿园餐饮废水等。幼儿园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处理厂。 报告书要求本项目预留中水管网及中水管道接口,待中水管网敷设到项目所在地,引入市政再生水用于绿化、道路广场浇洒、车库清洗、洗车及其他用水等。中水回用量为116.4m 3 /d,回用率为9.8%。 (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脂采用专门容器盛放,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不得擅自倾倒或者排入下水管道。医疗固废应分类收集,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来自水泵、中央空调、备用发电机、冷却塔等配套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区域临路侧住宅均属噪声超标状态,为了减缓交通噪声对临路住宅楼的噪声影响,报告书要求项目范围内临路一侧的住宅楼应加装双层玻璃隔声窗。 (六)根据广东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日照障碍分析图,规划建筑自身日照均满足大寒日2.0小时标准,对外建筑不构成日照障碍影响。 楼共计28户产生日照影响。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029-85241269 ) |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分(县)局 |
1 | 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皇城坊项目 | 项目位于西安市新城区,南邻西安职业中专大专教学部,东隔顺城东路为东城墙,北隔顺城北路东段为北城墙,西邻肛肠医院及陕西省纺织工业供销公司家属院。 | 西安城墙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7785 m 2 ,总建筑面积66421.5m 2 。主要建设包括地上建筑(停车楼一座、精品酒店一座、院落式商业18座、沿街商业4座)及地下车库。项目总投资8.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96万元,占总投资的0.23%。 |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车辆覆盖、封闭施工现场,四级以上风力停止土方施工,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夜间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夜间( 22:00~次日06:00)禁止施工。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弃土同建筑垃圾一同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场。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项目冬季采暖采用市政集中供热,热源由西安市热力总公司供给。项目地下车库采用强制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小于6次。停车楼地下车库至少设置1个排气口, DK-2、DK-6地下车库至少设置2个排气口,DK-3地下车库至少设置3个排气口。排气筒高度高于地面2.5m以上。酒店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去除效率按85%计),通过专用烟道从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相关要求。 (三)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A等级的要求,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报告表要求本项目预留中水管网及中水管道接口,目前,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在环城北路已铺设中水管网,项目可引入市政中水用于绿化、道路及停车场喷洒等,中水回用量为20.22m 3 /d,回用率为57.78%。 (四)生活垃圾通过分类收集、固定地点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采用专用容器盛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五)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水泵、风机、多联机等配套系统。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设备均位于地下设备间内,同时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置防震支座和减震垫,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对于周围交通噪声产生的影响,报告表要求合理规划建筑布局,控制通行车型及车速,采用绿化降噪等措施。
|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新城分局(029-83288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