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06.05.2015  20: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1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西安中马国际置业有限公司莱安中心(一期)项目

项目位于曲江新区,南临雁展路,北邻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东家属院,西邻莱安中心二期,东邻瓦胡同村城改项目。

西安中马国际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净用地面积54291m 2 ,总建筑面积434050m 2 ,规划建设办公楼、商业楼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6.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45万元,占总投资的0.5%。项目已于2014年12月1日开工,目前已开挖基坑,T1、T2已建设至4层、5层,预计2017年12月1日竣工。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洒水、覆盖、设置围挡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场地设环保厕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避免施工扰民;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弃土运往指定渣土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地下车库采取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设置36个排气口,排气口应高出地面2.5m以上。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及商业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处理厂二期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再生水回用管网及预留再生水管道接口,待市政再生水管网铺设至项目拟建地时引入市政再生水,主要用于绿化、车库冲洗等。

(四)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来自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空调机组和冷却塔等配套系统。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风机等均布置于设备用房内,风机房内墙面贴吸音材料,同时对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风机、水泵进出口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空调机组位于地下设备间,设置减振措施,冷却塔分别位于T2和T5楼顶,采用减振基座和隔声屏障。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五)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采用带盖垃圾桶统一存放于固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六)项目北侧现状住宅除6#住宅楼外,均满足大寒日2.0小时日照要求;项目为商业建筑,不考虑自身日照影响。对外界建筑产生的日照影响,建设单位已作出承诺“对受到日照影响的建筑由我公司自行负责协调解决,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七)项目西北侧约30m为天坛遗址,本项目用地范围在天坛遗址保护范围外,且满足天坛遗址限高要求。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曲江新区分局(029-68660205)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陕西省图书馆扩建工程

陕西省图书馆新址位于西安高新区软件新城天谷七路和云水二路东北角,东临沣惠渠,南临天谷七路,西临云水二路,北邻云水公园水系。

陕西省图书馆

项目总建筑面积86195m 2 ,建设内容包括图书馆大楼(包含阅览中心、服务中心、储备书库等)及其他辅助公用工程。项目设计规划藏书量为800万册(远期可扩至1100万册),设计日接待读者人数10000人次,功能主要包括有:藏书、借阅、咨询服务、公共活动与辅助服务、业务、行政办公、技术设备、后勤保障等。项目总投资6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4万元,占总投资的0.37%。项目计划2015年底开工,2017年底投运。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洒水、覆盖、设置围挡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场地设移动环保厕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堆放场,弃土运至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地下车库应采取机械通风换气,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6次,设置4个排气口,排气口应高出地面2.5m以上。餐厅产生的油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85%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餐厅边界与相邻敏感点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9m,食堂油烟排放口与周围敏感点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m,油烟排放口高度不得低于餐厅所在楼最高位置,油烟排放口朝向避开住宅楼。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七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来自水泵、备用发电机、冷却塔等设备噪声。针对主要噪声源,工程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将水泵等设备置于地下设备用房内,冷却塔设置于图书馆大楼楼顶,冷却塔出风口顶部安装消音屏,对其他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消声器及使用隔音吸声的建筑材料等措施后,对外周围影响较小。为减缓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建设单位应优化建筑设计、加强图书馆内隔声设计或采取加设隔声窗等措施,以满足馆区内声环境要求。

(五)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厅餐厨垃圾和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029-88333908)

2

西安市中心血站新业务和培训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与兴善寺西街交叉口东北角,东邻好家商务酒店,南临兴善寺西街,西临朱雀大街,北邻西安市中心血站业务综合楼。

西安市中心血站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200m 2 ,总建筑面积32423m 2 ,主要规划建设1栋24层综合楼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2410.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3万元,占总投资的1.17%。项目预计2017年7月建成。

(一)在项目建设中,采取洒水、覆盖、设置围挡等措施,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夜间停止施工,避免施工扰民;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地下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少于10次,设置3个排气口,排气口应高出地面2.5m以上。项目对水处理构筑物加盖板封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孔,收集后的恶臭气体进入活性炭吸附塔(除臭效率在80%以上)处理,再经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经处理后的恶臭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二级标准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北石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中央空调冷却塔、加压水泵及备用发电机等配套设备。给水加压水泵和备用发电机置于项目地下一层西北角独立设备用房内,中央空调冷却塔置于项目24层楼顶西侧。中央空调冷却塔设置隔声罩、安装减震垫。给水加压水泵、备用发电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单独房间放置,安装减震垫,并经墙体隔音吸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要求。

(五)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统一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医疗废物由西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处理站吸附塔废活性炭由生产厂家回收。医疗用品、器械外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雁塔分局(029-85241269)

3

西安市西北片区集中供热工程

供热主管道自规划明光路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现有DN1200 供热管道相接后沿河堤路南侧绿化带向西敷设至草滩四路,经草滩四路、草滩五路后穿越铁路,沿规划开发大道向西敷设至规划草滩六路,再向南敷设穿越绕城高速后,供热主管道沿绕城高速南侧规划路向西敷设至西三环东侧,再沿西三环东侧向南敷设至快速干道以北结束。

西安市城坤建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供热区域内一级供热管网供热介质采用高温热水,设计供热参数为120/60℃,设计压力为1.6MPa。最大管径DN1020,最小管径DN630。热源为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4×300MW 和2×350MW 的热电联产项目的发电余热,最大可以提供500MW 供热量。项目总投资26967.82万元,预计2015年11月建成投产供热。

(一)土石方以及建筑材料、废土、废料在堆放过程中采用安全防护围栏隔离。弃土由建设单位收集,送至未央区政府指定的地方,用于未央区内其它地段的土地平整。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在渭河河堤绿化带段及已建成路段施工时,施工主要在绿化带内进行,管沟开挖后的土方临时堆放在管线两侧,开挖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和围挡措施,待管道敷设完成后立即回填。开挖后的表土应当单独放置,便于施工完毕后植被恢复。未建成的路段管沟开挖后,待管网敷设后,再回填土方。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绿化等恢复。

(二)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工序,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运行时段,严禁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因特殊工艺需连续施工时,需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使其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三)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施工,落实湿法作业,对施工场地内及施工外围加强清扫,严禁车辆带土带泥上路。土方运输时减少途中撒落,施工场地必须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挡。风力达到四级(含四级)以上时应禁止施工,临时土方及材料堆放应加强覆盖措施。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进行有效遮盖。

(四)试压过程中发现的渗漏部位应做出明显的标记并予以记录,待泄压后处理,不得带压进行修补。水压试验渗漏焊口的修补,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渗漏部位的缺陷消除后,应重新试压。试压合格后,拆除打压装置,管内存水可利用,不外排;试压仅在管道建成运行前进行一次,试压用水为锅炉用软化水,由消防水车提供,试压结束后管内存水进行监测,若硬度和水质满足软化水要求时,可重复用到下一段管道的试压;若不满足要求,则排至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施工区域为线性区域,由于施工地域有限,因此不设施工生活营地,施工过程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就近通过附近已有的卫生设施处理。

(五)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应办理相关施工占道手续。在交通量较大的道路应优化施工工艺,选择影响较小的施工方法。在施工路段设置警示牌,必要时在施工路段设专人负责指挥来往车辆的通行;在施工路段设置警示照明灯,用以引导车辆通行;运输车辆应尽量减少在路面上停留时间,做到合理调度。此外做好施工安排工作,特别是供热管网建设时可能对现有的水网、通信、电力造成短期影响,应提前通知相关区域居民,尽早做好相关应对准备。

(六)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在施工期,运营期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本项目的建成将大大改变目前西安市未央区的集中供热水平,完善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供热服务,有利于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社会效益显著。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029-8622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