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5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5.05.2015  18: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5月22日-2015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7852

传真:029-86787851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西安恒盈置业有限公司西安恒大江湾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广运潭大道与袁雒路十字东北角,东邻灞河西路,南隔规划路为空地,西隔广运潭大道为袁雒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北侧为空地。

西安恒盈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6966.66m 2 ,总建筑面积164432.41m 2 ,主要建设3栋高层和11栋多层住宅,配套建设1栋商业中心、物业用房和沿街商业用房,以及其它辅助工程设施(停车场、绿地、道路、城市公厕、配套管网等)。商业建筑总面积18676.21m 2 ,其中商业中心建筑面积2638.59m 2 ,主要用途为会所,包含在本次环评中;沿街商业建筑面积16037.62m2,建成后预期引入餐饮、银行网点、小超市、药店等,引入时另行环评。项目总投资9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03万元,占总投资的2.1%。项目预计于2015年6月开始施工,2017年年底完工。

(一)报告书要求工地周边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工地出入口进行净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必须进行地面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遇有4级(含)以上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严禁高噪声设备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因特殊工艺需连续施工时,需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施工现场临时食堂排放的餐饮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弃渣、弃土等及时运往西安市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装修期间油漆、涂料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到环保部门规定的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

(二)项目住宅锅炉烟气经专用排气烟道沿2#楼从楼顶排放,两台锅炉共用一根排气筒,高出地面92.4米;商业中心锅炉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烟囱高出地面19米。锅炉烟气排放浓度及高度设置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规定要求。地下车库进行强制性机械通风换气,当每小时换气不少于6次时,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标准限值。炊事燃料燃烧废气与油烟由各户设置抽油烟机收集、过滤后,通过排烟道排至楼顶后排放。备用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废气由不低于2.5m高的专用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排入西安市第五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商业中心内游泳池用水经逆流式消毒净化工艺处理后,满足《游泳池行业标准》(CJ244),循环使用,循环周期为每4~6天循环一次。

(四)报告书要求采用低噪声高质量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布置在地下室内,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和减震垫,以减振降噪。合理设置地下车库排风机位置,对风机基础进行整体减振、隔声处理,使用消声百叶。风机、水泵进出口与管道之间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穿墙应加装减震垫,管道空中架设时设置减震钩固定。备用发电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同时对锅炉燃烧机头进行降噪处理,锅炉房顶和墙面的可利用部分均做吸声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同时报告书要求项目对临袁雒路、灞河西路和广运潭大道一侧的住宅加装双层玻璃隔声窗,并尽量将卧室设计在远离道路一侧。

(五)项目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统一回收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不可回收的分类收集于小区内的垃圾收集点,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幼儿园餐饮垃圾和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浐灞分局

(029-83592172)

2

西安煜星置业有限公司皇子坡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皇子坡村,主要分为2个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其中DK1北侧与西侧均为空地,东隔规划路为空地,南临东长安街;DK2北临东长安街,西邻长安相府,南侧为空地,东隔规划路为阳光美地。

西安煜星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33333m 2 ,总建筑面积为1443015.96m 2 ,其中DK1用地面积86284m 2 ,建筑面积538583.68m 2 ,已于2013年底开工建设,目前1#~7#楼主体已建成,8#~11#楼地基已开挖;DK2-A为安置区,用地面积68657m 2 ,建筑面积450935.86m 2 ,该地块东侧有2栋12层的安置住宅已于2010年建成,2011年全部交付使用,其余部分正在进行基础开挖和地下建设;DK2-B用地面积78392.03m 2 ,总建筑面积453496.42m 2 ,目前尚未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2397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03.5万元,占总投资的0.46%。项目商业部分若引入餐饮、娱乐、医疗卫生等项目,应另行环评。

(一)报告书要求采取湿法作业,工地周边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工地出入口进行净化处理,遇有4级(含)以上风力时,停止土方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严禁高噪声设备夜间(22:00至次日06:00)施工,因特殊工艺需连续施工时,需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盥洗水用于场内洒水或者回用于建筑施工。弃土与建筑垃圾一起运往建筑垃圾集中处置场所处置;建筑装修阶段产生的废油漆桶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项目地下车库安装机械排风设备,当地下车库每小时换气不少于6次,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标准限值。炊事燃料燃烧废气与油烟经各自家庭安装的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住宅楼预留的专用竖向排烟道引至楼顶后排放。幼儿园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75%的高效油烟净化器后于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要求。备用发电机运行排放的废气经通风井直接排出,排气高度不低于2.5m,朝向避开住宅楼和人群易聚集处。

(三)项目幼儿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要求),排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项目拟采用低噪声高质量水泵;对泵类等一些振动较大的设备设置防振基础,并在管道与设备接口处安装软性接头;备用发电机用房四周安装吸声材料并对设备设置减振装置;对水泵做减振处理,对泵房做四周隔声吸声处理;管道隔振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设置隔振降噪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噪声限值。同时报告书建议在住宅与道路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临路一侧住宅采用双层隔声窗。在临路路段设置限速、禁鸣喇叭的明显标记,同时加强建筑室内隔声设计措施,保证建筑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

(五)项目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统一回收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不可回收的分类收集于小区内的垃圾收集点,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幼儿园餐饮垃圾和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航天基地分局

(029-85688767)

3

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振业世博大道项目

项目位于西安浐灞生态区,东侧隔黄邓路为黄邓村安置小区,南侧与西侧隔世博大道为待建空地,北侧隔世博中路为在建的紫薇花园洲小区。

西安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规划占地70551m 2 ,总建筑面积193235m 2 ,主要建设住宅楼,同时配套建设幼儿园、商业用房及地下车库、绿地和活动广场、道路等辅助工程设施。商业用房若引进餐饮、娱乐等对环境有影响的污染类项目,必须依法另行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97万元,占总投资的2.7%。项目预计于2015年8月开始动工,2017年6月交付使用。

(一)报告书要求工地周边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易产尘物料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施工工地现场定期洒水抑尘,场地出入口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防止车辆带泥出场;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进行土方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加强防尘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营地设临时旱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或设备的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确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提前于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浐灞分局办理备案手续,并以公告形式告知附近居民;午休时间(中午12:00~14:00)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同时尽量使高噪声、作业周期长的施工机械或设备的作业点与敏感点保持较远的距离。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就近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装修期间油漆、涂料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送到环保部门规定的陕西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

(二)项目锅炉房排气筒设置在7号楼南侧墙的外立面上,锅炉烟气经排气筒排至7号楼顶高空排放,锅炉排气筒高度不小于38.1m。锅炉烟气排放浓度及高度设置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规定要求。幼儿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效率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油烟排气烟道从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要求。食堂油烟排气口距离周围住宅楼最近距离大于20m。项目炊事燃料燃烧废气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与炊事油烟一起由各户设置的抽油烟机收集、过滤后,通过住宅楼预留的排烟竖井从楼顶排放。地下车库安装机械排风设备,当每小时换气不少于6次时,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标准限值。同时报告书要求项目垃圾收集点保证定期消毒、垃圾及时清运。

(三)项目幼儿园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混合后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排入西安市第十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报告书要求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风机、水泵等设备布置在地下室内。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防振支座和减震垫,对风机基础进行整体减振、隔声处理,风机、水泵进出口与管道之间设可曲挠性软接头。管道穿墙加装减震垫,管道空中架设时设置减震钩固定。备用发电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对锅炉燃烧机头进行降噪处理,锅炉房顶和墙面的可利用部分均做吸声处理。同时报告书建议引进的商户在安装空调机组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并采取减振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的噪声限值。报告书要求项目对临世博大道、黄邓路、世博中路的首排住宅建筑卧室加装双层玻璃隔声窗,同时合理规划室内布局,以保证居民的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

(五)项目废油脂与餐厨垃圾由专用容器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物业人员运至垃圾收集点后交环卫部门,最终运往西安市江村沟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浐灞分局

(029-8359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