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9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07.09.2015  17: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书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经开草滩污水处理厂工程

西安市经开区草滩街道办,北邻渭河防洪堤路,西邻皂河,南接尚林路。

西安市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中心

经开草滩污水处理厂工程由西安市污水处理监督管理中心投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及附属办公等构筑物,建成后处理规模为20万m 3 /d,污水处理工艺为:曝气沉砂池+辐流式初沉池+膜格栅+改良A 2 /O工艺+MBR膜池+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达标尾水排入渭河。项目占地面积约81229.9m 2 (121.84亩),本项目总投资60291.66万元。项目服务范围除第一污水处理厂分区未处理的5万m 3 /d污水外,新增服务面积约49.4km 2 ,包括汉城遗址保护区西区、经开区皂河东西两岸部分区域及西三环区域。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行及施工噪声、施工废水以及雨季施工流经现场的污浊雨水、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以后,对环境的影响很小,且是短期的、可以恢复的。

(二)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及食堂油烟废气。本项目对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生化反应池、MBR膜池、污泥浓缩池、曝气储泥池全部进行加盖密封,对膜格栅间及污泥脱水机房机械通风抽气,收集臭气通过生物滤池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食堂采用处理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过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所在楼顶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废水经过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项目的建设运营将解决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能力不足以及皂河沿岸区域内污水处理的需求,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改善皂河及渭河水质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运营过程设备噪声,通过预测运营期噪声对厂界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夜间要求,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均较小。

(五)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及化验室危险废物。本项目脱水后污泥含水率降低至80%以下,由陕西君龙科技生态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待位于高陵县的西安市污泥处置厂建成后将与其他污泥一并进行处置。厂区内设置收集箱,将栅渣和沉砂分别收集,并及时清运至西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化验室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规定应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分局(029-8652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