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未央分局关于2015年12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3.12.2015  19: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63602613

传真:029-86283630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北三环汽车旅馆服务中心项目

西安市店子村(北三环和朱宏路交叉处西北角)

陕西华展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35635.9m2,建筑面积12196m2,建设包括综合服务办公区、加油加气区、停车场区、主干道路等配套设施。

(1)废气:①本项目加油站非甲烷总烃类有机污染物产生量约8.913t/a,在对汽油采用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量约为0.53t/a,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即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4.0mg/m3,对周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②加气站废气源及污染物为储气井压力超高或在维修时,将通过放散管排出少量天然气。此外在加气作业时可能会有微量天然气逸出(以非甲烷总烃计),类比同等规模加气站,本项目放空管放空量小于2m 3 /次,年损耗天然气量约为0.25万m 3 /a,则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13t/a,经采取一系列措施后排放量少,对周围环境没有显著影响。

③车辆进出服务中心时,怠速及慢速(≤5km/h)状态下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大,主要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油箱和化油箱等燃料系统的泄漏等,排放主要污染物有CO、NOx和碳氢化合物。由于车辆在加油、加气时停留时间短,汽车尾气废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因此项目进出场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本项目餐厅每小时油烟产生量为0.038kg/h,产生浓度为4.75mg/m 3 ,经去除率为75%的油烟净化器后,油烟排放浓度为1.19mg/m 3 ,经安装于楼顶的烟道排放,油烟排放浓度小于2.0mg/m 3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⑤本项目汽修站焊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可由车间排风扇无组织排放;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大部分自然沉降到地面,只有极少量随门窗的开闭和排风扇以无组织形式排入大气环境,粉尘量较小。本项目焊接和打磨过程产生的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建议设置移动除尘器,场界外浓度最高点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厂区职工日常及顾客生活污水、餐饮废水、洗车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污水产生总量为16.494m 3 /d(5937.84m 3 /a)。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因子为COD、BOD 5 、SS、氨氮、动植物油及石油类等。其中洗车废水经洗车循环处理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共同汇入化粪池处理,经处理后排放水质满足《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的二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西安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加气机、压缩机等设备及车辆进出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压缩机进行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后,经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之后,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废来源于职工、顾客生活垃圾,废旧包装零部件、钣金废物及废焊条等,餐厅废油脂,油罐清理废水废渣(HW49),地面冲洗水经隔油池产生废渣(HW49),洗车循环系统产生废活性炭(HW49),废机油、沾有废油的手套抹布(HW49)等。其中生活垃圾、钣金废物废焊条集中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旧包装零部件外售,餐厅废油脂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洗车废水循环处理设备产生废活性炭返回厂家再生,油罐清理废渣及地面冲洗水隔油油渣,废机油、沾有废油的手套、抹布等经有资质公司回收处置。因此,本项目各种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因此对周围环境产生无显著影响。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未央分局

(029-63602613)

2

气体充装项目

西安市未央区

陕西忠通商贸有限公司

陕西忠通商贸有限公司气体充装项目,位于西安市未央区石化大道南侧施家寨村,项目东侧紧邻村道路、项目南侧隔村道路为钢结构租赁场地、项目西侧为废品回收厂、北侧紧邻沙厂。本项目占地2550m 2 ,主要建设4条气体充装生产线,建设20m 3 液态氧储罐及其配套充装设备,建设20m 3 液态二氧化碳储罐及其配套充装设备,建设20m 3 液态氩气储罐及其配套充装设备,建设10m 3 液态氮气储罐及其配套充装设备;充装能力为:氧气1.5万瓶/月、氮气700瓶/月、氩气2100瓶/月、二氧化碳2100瓶/月。

①项目废气主要是充气过程中排放的气体、厨房油烟废气及进出厂区车辆尾气,充装过程产生的气体不经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安装油烟净化器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汽车尾气通过扩散稀释及绿化吸收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由施家寨村村民采用拉粪车,将粪污运至周边农田进行施肥,本项目产生的粪污不外排进入周边水体;厨房泔水交由农户清运,用于喂养自家牲畜;少量办公废水中污染物简单,可直接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

③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充气设备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噪声隔声、距离衰减、遮挡物衰减以及加强绿化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袋分类袋装于垃圾收集点,由该地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粪污交由农民定期清掏,粪污作为农肥回用于周边农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未央分局

(029-6360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