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2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8.02.2016  11: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2月17日-2016年2月23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6785244

传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710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分(县)局

1

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

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12英寸闪存芯片增资扩产项目

西安高新区洨河北路1999号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陕西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拟投资30亿美金,在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建成的12英寸闪存芯片项目现有厂区内建设12英寸闪存芯片增资扩产项目。本项目在充分利用现有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的基础上,沿用现有生产工艺技术,引入3D NAND工艺,对全厂产品指标进行了升级,新增劳动定员340人,通过补充工艺设备、仪器,增加与之配套的配管、配线,补充部分动力设施,实现产能的提升。项目建成后,可将12英寸闪存芯片的产能在现有基础上提升至9万片/月。

(一) 本项目生产废气可分为综合酸性废气、含氟含氯废气、碱性废气,有机废气,除设备自带处理系统与设备同步增加外,集中处理设施依托现有4类处理系统。综合酸性废气集中处理系统采用氢氧化钠溶液洗涤,含氟含氯废气集中处理系统采用湿式电极除尘+氢氧化钠溶液洗涤,碱性废气集中处理系统采用硫酸溶液洗涤,有机废气集中处理系统采用沸石转轮浓缩+焚烧处理。污染物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可达标排放。

(二)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含氟废水、含氨含氟废水、含铜废水、酸性废水(包括研磨废水)、碱性废水、有机废水,废水类型和各项污染物浓度基本与现有工程一致;废水处理全部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仅对部分系统补充设备进行完善。本项目处理后总排口水质能满足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排入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金属靶材、废芯片、废包装材料、无机污泥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酸、废碱、废有机溶剂、废包装材料、废吸附剂、光刻胶瓶和擦试纸、硫酸铜废液、有机污泥、含铜污泥;均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厂内临时堆存依托已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库。

(四)本项目噪声源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生产厂房内新增设备噪声污染源,另一个为新增动力设施噪声污染源。生产设备布置于洁净厂房内,其噪声对外界影响很小。动力设施噪声污染源源强较大,主要有冷却塔、冷冻机组、新风机组、风机、水泵等动力设备。本项目建成全厂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且项目厂界周边200m内无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环境影响可接受。

(五)本项目建成后,全厂重大危险源仍为特气化配厂房。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是火灾、爆炸事故及有毒化学品泄露事故,最大可信事故为有毒、有害化学品或有毒气体储罐泄漏后污染物扩散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事故,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六)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的鼓励类项目,是《西安高新区三星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重点项目,已得到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同意,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大陕西省半导体产业规模,带动西安高新区三星城园区高速发展,同时也为陕西省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投资稳增长的关键作用。本项目采用了国际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同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大多数群众支持该项目建设。因此,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达到指标要求,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029-88333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