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关于2016年5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5.05.2016  10:4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30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5292391

传真:029-85296195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39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北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海天苑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西安市长安区东大镇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西南侧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287.0万元,拟建设1栋食堂及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拟为161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5200m2,包括食堂9800m2,活动中心5400m2;地下建筑面积为900m2,全部为动力中心。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油烟废气及依托锅炉燃烧废气。

环评要求针对厨房油烟安装处理效率不低于85%的静电式油烟净化器,项目各厨房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油烟浓度可以满足GB18483-2001《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大型规模饮食业单位餐饮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85%的要求。故本项目产生的油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脱硝、脱硫、除尘后的燃煤锅炉废气:SO2排放浓度为110 mg/m3;NOX排放浓度为134.82 mg/m3;烟尘排放浓度为10.65 mg/m3,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941-2014)中表7相关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餐饮废水及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池、化粪池以及校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污染物浓度基本可以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中一级标准以及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要求。外排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油烟净化器、送、排风管道、风机、多联机空调室外机组、以及地下动力中心设备(主要是各种泵类)运行噪声。

经过选用低噪设备,管道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管道与基础和墙体连接处加装减振垫;设备放置于地下室,对不同设备采取密闭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措施;所有设备远离西侧、北侧公寓楼放置,并在靠近公寓楼侧加装隔音墙,若噪声较大,建议对噪声源设置封闭空间。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员工、就餐学生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及学生活动中心内设置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食堂餐饮垃圾设有餐饮垃圾收集桶,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食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纸、纸盒、塑料箱、和废包装塑料袋等,这些均为可回收废物,由食堂保洁人员收集,定期外售。

经过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