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关于2016年6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6.06.2016  21: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7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5292391

传真:029-85296195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39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恒泰康居项目

 

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国色天香小区西侧,樱花一路以南,同辉路以东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31834m 2 ,总建筑面积160427.45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7223.95m 2 ,包括9栋住宅(1#,13F;2#,33层;3#,15层; 5#,11层;6#-10#,34层)及附属配套公建,其中住宅建筑136907.39m 2 ,物业用房266.56m 2 ;地下建筑面积23203.5m 2 ,包括地下车库18386.45 m 2 ,人防面积4817.05m 2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来自进出停车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公厕、垃圾收集点臭气。

其中地下车库废气经机械送排风系统进行强制通风换气,每小时换气不少于6次。本项目整体地下停车库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设置排气口,且排气口位置应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尽量分散设置,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朝向设置在不易进入的绿化带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公厕按《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2005)建设,保持厕内清洁,加强管理与通风;当天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转运垃圾的车采用密闭式,垃圾不外露,产生的少部分恶臭污染物经空气扩散、稀释,同时,本项目垃圾收集箱与居民住宅楼尽可能相距20m以上,并加强绿化隐蔽。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住户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9.42m 3 /d 、14.94×10 4 m 3 /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西安市第七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公用设备以及交通车辆等辐射的噪声。车辆噪声与社会噪声属于间歇性排放,建设单位应加强停车场进出汽车的管理,对于进出区内的车辆,应严禁鸣笛、限制行驶速度并按规定停放车辆,以控制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给水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地下室设备间内,经设备间及墙体阻隔,并对泵和调压设备进行基础减震等措施,因此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废油脂。经计算,项目区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3472t/a。

生活垃圾充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日产日清,由市政定时清运。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上述处理处置后,处理处置率达100%,符合国家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政策,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