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关于2016年8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09.08.2016  0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2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5292391

传真:029-85296195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39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安市长安区水务局

长安区污水处理厂除臭降噪工程项目

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以南、府东一路以东、皂河以西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除臭工程: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氧化沟、污泥调配池、污泥脱水机房加盖密封,新建两座生物除臭滤池。新建DN100~DN1300除臭管道总长度约1909m。

    降噪工程:在污水厂内新建鼓风机房、加药间各一座(合建),拆除氧化沟转蝶曝气器51台和好氧段潜水推进器24台,在氧化沟好氧段设底部盘式微孔曝气器,新建DN150~DN900输配气管道共约1453m。

    其他工程:因除臭、降噪改造,需拆除原机修间及仓库(鼓风机房占地影响)并新建一座(与鼓风机房合建),同时对配电室、配电及自控系统进行了改造。在现状纤维转盘滤池设置两台潜水泵,向生物除臭滤池供给喷淋用水。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项目设计污水从“进厂—出厂”全部封闭处理,安装恶臭收集系统及生物滴滤除臭设备,项目主要产恶臭单元恶臭气体NH3、H2S、臭气经生物滴滤除臭设备处理后,其排放浓度与排放量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中二级标准(厂界废气)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技改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员工从现有人员中调配,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本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此改造主要针对氧化沟及旋流沉砂池降噪。拆除氧化沟转蝶曝气器51台和好氧段潜水推进器24台,在氧化沟好氧段设底部盘式微孔曝气器;采用低噪声的鼓风机,防震、设置减震机座。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物滤池废填料(废炭)。废填料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