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关于2016年8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12.08.2016  04: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10日-2016年8月16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29-85292391

传真:029-85296195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399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陕西冠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冠捷生物水果、蔬菜汁粉项目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灵沼乡下南丰村   

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陕西冠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灵沼乡下南丰村租赁西安鑫元食品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生产水果、蔬菜汁粉。项目建筑面积约1111.44m2,包括喷粉室、粉碎室、过筛室、混合室、包装室、成品库、原料库、实验室、办公室等。项目使用外购的新鲜水果、蔬菜汁,通过外循环浓缩制成比重高的浓缩汁,再经过加辅料糊精进行喷雾干燥得到粉末。产品主要用于保健品添加剂等。

本项目已于2013年11月投产运营,目前处于停产阶段。

1、废气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主要来自喷粉干燥、粉碎、过筛和混合工序。喷粉干燥过程中产生的部分颗粒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过滤后随水蒸气从干燥塔顶部排气口排出,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粉碎工段和过筛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车间外15m排气筒直接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未收集到的粉尘,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一并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物灌溉标准后,用于周边农林灌溉。

3、噪声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混合机、粉碎机、振动筛、风机、分体式空调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0~90dB(A)。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不同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处理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项目设备噪声对其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污染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导热油、变质果汁、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由企业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废导热油由导热油供应厂家进行回收;变质果汁收集后外售至周围果农用于堆作有机肥;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清掏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