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各企业均不得再使用燃煤设施

10.10.2017  15:22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日报记者 拓玲)记者9日获悉,为全面配合市政府积极推进散煤治理、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工作,进一步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市建委将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两类企业”燃煤整治专项活动。

  此次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要求10月30日前,全市范围内所有“两类企业”无论生产生活方面,禁止使用燃煤设施,必须全面拆除或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市建委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近期要对辖区内“两类企业”使用燃煤设施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即日起至10月底,各“两类企业”要按照环保部门统一要求,对生产生活用燃煤设施自行进行整治并改用清洁能源,确保达标排放。10月15日起各企业均不得再使用燃煤设施,尤其是预拌砂浆企业,不得再使用燃煤设施用于烘干工艺。

  市建委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要对整改过程全程监督,督促各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要采取断然性措施,进行处罚并强制拆除,确保杜绝此类大气污染问题。11月,各区县、开发区要组织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以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对按规定必须淘汰的燃煤设施,必须淘汰到位,依法拆除。对采取清洁能源替代的设施,必须限期完成改造,稳定使用清洁能源。对逾期整治不到位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责令实施停产停业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