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机场长途客运站7日起收取旅客站务费

07.04.2015  03:14

华商报记者获悉,经过省物价局批准,4月7日起,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长途客运站自2015年4月7日零时起收取旅客站务费,收费标准为票价10元以上(含10元)每人次1.50元,10元以下每人次0.20元。

省物价局称,根据我省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长途客运站自2015年4月7日零时起收取旅客站务费,收费标准为:票价10元以上(含10元)每人次1.50元,10元以下每人次0.20元。

其他规定按照《关于调整部分汽车客运站旅客站务费标准的通知》(陕价经发〔2009〕22号)执行。

华商记者 毛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