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小学2月5日、普通中学2月12日起放寒假

27.01.2015  17:30

  西安市教育局昨日发出通知,全市小学将于2月5日放寒假,普通中学2月12日放寒假,3月6日开学报到。市教育局同时要求,严禁各种假期补课行为,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将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寒假前,要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溺水以及交通、食品卫生、预防烟花爆竹伤害等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到结冰的河面、湖面和水库里玩耍、滑冰,教育引导学生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遇重污染天气要尽量减少或避免外出。

  通知要求合理布置寒假作业,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校提倡布置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严禁学校寒假期间组织或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对社会上非法举办的各类“奥数班”等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奥数班”等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要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