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三项举措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全面、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探索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不断提升统计工作质效,保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统计工作和检察统计工作的顺利衔接,充分保证统一业务系统中运行案件数据的准确上报。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该院始终把检察统计数据填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及时对统计报表中出现的错误进行通报纠正,并在学习培训过程中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了解实际操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学习培训,规范数据录入,逐步提高统计水平,在数据源头上确保业务部门上报数据的准确性,提高统计质量。强化统一业务系统中填录信息的入口审核,案管部门在填录受理信息时,一人填录一人审核,从源头上保证信息录入准确;强化数据交换完成后与纸质台帐的比对审核,因为两套系统的数据交换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为了防止漏报、重报,在数据交换完成后,案管科先行比对纸质的案件受理、办理台帐,保证导入的数据与纸质台帐吻合无误;强化统计AJ2013系统中的填录规范性、备份机比对等审核手段,保证数据规范性。
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实现全程动态监督。 案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确保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把案件数据统计与网上流程监控结合起来。统计员加强日常性统计审核工作,承办人填录办案信息时,案管科同步进行审核后再行保存。通过严格的审核,把以往月末汇总审核转变为每天的常规任务,充分排查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及时反馈在统计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增强整体监督管理的效果。自侦部门、公诉部门和技术部门及时沟通,看自侦案卡、公诉案卡和技术部门在主体情况、强制措施、移送审查起诉时间等方面是否一致;侦监与公诉部门及时沟通,看立案监督、纠正漏捕人员在诉判等环节的信息是否一致等;注重案管统计员与各科室内勤之间的沟通。如对案件信息的掌握、案卡规范性、案卡跟踪填录等方面,统计人员与各科室内勤及时沟通协调,相互提醒,确保报表圆满完成;注重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统计报表工作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确保不出纰漏。
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建立数据通报制度。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案卡信息填录工作由内勤转到各部门案件承办人。案管部门针对各部门案件承办人对案卡信息填录不明确的情况,采取统计员、部门内勤人员、部门承办人三级责任制,每月统计员在数据转换过程中发现问题后,直接与部门内勤人员联系,由部门内勤人员负责联系本部门案件承办人,协助辅导案卡填录、修改错误信息等,形成统计员“点”、各部门内勤人员“线”、各部门案件承办人“面”,点线面相结合,有效保证了检察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采用“每月一小结,每季度一总结”的方式进行分析。通过制发《旬邑案管》报送院领导参阅,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员”,为执法办案服务。
(作者:旬邑县人民检察院 乔小妮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