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刑事法庭进乡村 普法办案两兼顾

12.11.2015  09:43
        陕西法院网讯    为彰显法律正义,扩大普法宣传教育面。11月10日上午,旬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旬邑县职田镇青村,在该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穆某盗伐林木一案,将法制宣传、巡回审判等司法便民措施送进了乡村。   

        2012年以来,被告人穆朝儿在旬邑县职田镇下墙村集体所有的南头沟沟底林地内连续毁林开荒,盗伐林木。经鉴定,被告人盗伐柳树、杨树、刺槐共182根,盗伐木材材积8.09立方米,蓄积13.5立方米。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承认自己确有砍伐林木的行为,但认为自己这样做是为了给国家开荒、整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本案被告已过古稀之年,庭审活动进行相对缓慢,但是法官始终耐心的给被告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活动,最终使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诚恳的接受法律的制裁。

        庭审结束后,因该案由来已久,具有其特殊性,刑庭法官组织该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召开了座谈会,针对被告人长期的违法行为,听取了各位村民的意见及建议,给大家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这样做既了解了群众的想法,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进而更好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