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加班加点促执行 担保人终还款

16.04.2015  15:48
        陕西法院网讯    近年来,旬邑法院扎实推进“转变执行作风  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活动,切实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了司法为民的形象,  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春风行动”集中执行第二天,天还没有完全亮,旬邑法院十几执行干警又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被判决被执行人杨晓军于2014年11月10清偿申请人25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杨晓军迟迟不肯履行义务,申请人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旬邑县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及时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指定了履行期限,杨某向法院作出了还款保证计划,但却未按保证计划履行义务,并拒接执行人员电话、躲避执行人员的寻找,多次与执行人员玩起了“躲猫猫”。

        经过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左邻右舍的了解,得知被执行人杨某家中并非无钱履行,而是从思想上故意躲避义务。4月15日,根据申请执行人刘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蹲守数小时后,终于将偷偷溜回家的杨某堵在村口。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采取说服教育与强制措施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执行法官耐心向杨某辨法析理,反复做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杨某态度恶劣,拒不配合,坚持其作为借款的担保人没有义务还款并拒不到法院接受执行谈话,面对杨某的百般抵赖,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将其带回旬邑法院。为了将案件执结,执行干警再一次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终于,在执行人员多次耐心劝学和法律威慑下,杨某终于清醒到自己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顽固抗法终是徒劳,一改之前拒不执行的态度,表示同意履行义务,10时40分,被执行人杨某家属将25000元拿来法院,当场清偿了25000元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