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联动”催生正义之花

29.12.2015  17:28
        陕西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旬邑法院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司法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司法公正,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审执联动推动高效司法。将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同步谋划,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法律权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生效法律文书能否顺利实现作为审判效果的重要考量,注重判前析理、判后答疑和心理疏导工作,防止就案办案、“一判了之”和“法律白条”的出现。针对跨区域、涉外地的民事案件,推行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联动办案,将法官调查取证与已查实财产查封冻结等两种过程、两套程序合而为一、协同推进,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效率。

        刑事联动促进审判公正。切实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公安干警出庭作证”等规定,与司法局建立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共享机制,在社区矫正中加强庭前调查、庭后监管和帮教回访,共同做好被判处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在社区的服刑、教育和改造工作。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动,坚持召开庭前会议和邀请检察官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共同进行充分研究、保障控辩双方行使诉权,提高案件的庭审效率和公正性。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等方面存在的瑕疵性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0余件,共同推动刑事案件审理的程序和实体公正。

        调解联动有效定纷止争。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作用,组织引导广大人民调解员和基层调解组织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衔接,与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等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共同做好诉前服务、法律咨询、答疑解惑、矛盾调处等工作。同时,积极开展驻村法官走访排查、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好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等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执行联动有力捍卫公信。与工商、税务、银行、金融、房地产、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执行机制,由公安机关对“老赖”进行网上追逃、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老赖”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与银行、金融等行业系统合作,依托“点对点”网络查控执行联动机制,快速查询被执行人在银行登记的财产,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对其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限制招投标、限制融资、贷款;建立被执行人“黑名单”黑名单制度,与广电部门联手打造“曝光平台”,向社会、媒体依法曝光执行“老赖”,合力破解“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