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侦查监督实现“三转变”

17.07.2015  17:27

近期,旬阳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切实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创新工作方法,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漏犯的追捕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针对侦查监督工作普遍存在的线索收集难的现状,该院转变工作思路,改变以往的坐等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一是主动出击,发现漏捕线索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督促公安机关全力开展追捕工作,犯罪嫌疑人康某、刘某某二人被依法逮捕,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突出重点,将团伙作案、多次作案案件列为监督重点。在追捕漏犯工作中,始终把重大团伙案、重大系列案作为监督重点,根据案卷材料中获取的线索、疑点,确定侦查方向,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犯罪事实进一步侦查取证,追捕漏犯。

由单一监督向全方位监督转变。改变以往仅仅靠审查批捕案卷发现线索进行监督的方式,建立对被刑拘人员全程跟踪监督机制,变单一监督为全方位监督。一是认真审查案卷,从中发现遗罪漏犯。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中,往往提到某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在逃”等情况。为了避免让这种现象成为监督的空白,办案人员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加强跟踪监督。在审查卷宗或讯问报捕的犯罪嫌疑人后,认为在逃的涉案人员身份清楚、犯罪事实及现有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对涉案人员进行追捕。二是切实发挥被刑拘人员跟踪监督机制的实效。该院根据辖区实际建立对被刑拘人员全程跟踪监督工作机制,侦查监督部门对刑拘人员的基本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发现可疑线索,直接到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或派出所调查案卷,对撤销案件或者改变强制措施的进行深入审查,查清有无释放在押人员的法律依据,有无应呈捕的犯罪嫌疑人而没有提请逮捕,有无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而没有依法追究,有效地拓展了监督空间,增强了监督实效。三是注重程序监督,着重在审查案件中监督侦查机关在侦查案件中违法情形,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对案件实体的监督,严格审查案件是否存在遗漏罪行,实体和程序并重。

由平面监督向立体监督转变。一是注重意见书的督促落实。加强与公安机关对在逃人员追捕情况的反馈沟通,主要针对侦查意向书中要求追捕涉案犯罪嫌疑人,而公安机关办理网上追逃手续后未及时跟进的情况,定期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联系,通过督促侦查的落实实现对在逃人员的追捕。二是建立检察官挂点派出所制度。针对公安机关内部侦审分离的情况,特别指派检察官挂点辖区基层派出所,由挂点检察官直接与基层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就刑事案件侦查活动进行沟通和协作,对侦查取证的方向、漏犯的追捕进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追捕到案率。

(作者: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刘世文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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