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法院:群众打一个电话 法官服务送到家

08.07.2015  18:27
        陕西法院网讯    伴随着立案惠民新举措的实施,提升司法服务质量的便民理念不断升级,上门立案、解疑释惑的事例,不断传递着司法温度。7月6日,旬阳法院法官赴白柳镇佛洞村六组为身体残疾的张某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张某因早年受伤致双腿不能行动,其妻外出务工,家中唯有年岁已高的母亲与其共同生活。7月2日,张某通过拨打12368法院诉讼服务热线电话,请求法院上门立案为其解决纠纷。接到市中院电话转达后,考虑到张某身体残疾,且其居住的地方偏远难行、交通不便,旬阳法院立案庭和甘溪法庭法官决定亲自上门,实地了解张某诉求。

      法官在与张某的交谈中,张某就该村某村干部没有正确落实农村低保政策、林权改革、村务公开等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诉求。通过详细的了解,发现张某的诉求均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为解开张某心中的疑虑,法官对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进行了详细解释,对其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并告知其解决问题的渠道。听了法官耐心的讲解后,张某由衷地说:“我的诉求不在法院的直接受理范围,你们还是这么重视,这么热的天,不嫌我住的山高路远,专程上门来听我的唠叨,解答我的问题,真是让我的心亮堂了。真是感谢你们呀!

        立案登记制的改革意味着为社会矛盾在法治框架内得到化解清障扩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旬阳法院在实践中更是把立案登记制细化为推进基层普法及依法治理的触角,对群众诉求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及时依法受理;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积极做好解释疏导,协调推动有关组织跟进解决问题,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到依法推进社会治理的大局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