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法院:部门联动凝聚合力强执行

19.08.2016  01:07
        陕西法院网讯    八月骄阳似火,但酷暑与高温未阻挡住执行法官的脚步。8月16日,旬阳法院吕河法庭联合段家河镇社会治理办、公共事业服务站、村级调解组织部门联动强制执结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家住段家河镇早阳村二组的李某与杨某因四荒地小地名“西湾案”地界连畔,双方素有矛盾。2014年2月原告李某以被告杨某侵犯其土地经营权为由诉至吕河法庭。经审理调解未果遂依法判决,原告不服提出上诉,经安康中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后双方又因对争议土地界畔具体位置各执己见,被告杨某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义务,李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吕河法庭根据案情确定执行方案,决定联合段家河镇社会治理办、公共事业服务站、村级调解组织部门联动强制执行。8月16日清晨7时许各部门联合组成的执行小组一行八人冒着室外四十多度的高温前往执行现场。因山高路远,崎岖陡峭加之酷暑高温,执行车辆多次“开锅罢工”,无奈执行人员只能弃车徒步数公里奔赴目的地。

        争议地“西湾案”系一块荒地,面积约5亩。坡度大,大部分荆棘丛生,执行员穿梭在林间、行走在地头,在当事人及村组干部的指引、协调下确定了“西湾案”争议地的四至界畔。界畔确认后双方当事人又因如何划分“西湾案”四荒地,对当时的调解意见各执一词,互不退让,均强烈表示必须以各自理解的划分方式分地清界。此时已值正午,烈日焦灼,执行员们几经奔波,个个汗流浃背,筋疲力尽,但是面对双方的强硬态度,执行小组成员没有放弃,为了彻底解决双方纠纷,执行法官与镇村干部分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解,详实的为其分析讲解调解协议确定内容,阐述正确的划界清地方案。通过分组劝解、说服教育、引导,在多方合力下双方当事人不再坚持己见,达成一致划界清地方案。执行法官遂当场组织栽“荆树”作为双方的经营界畔,日后互不干涉。一起争议旷日已久土地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