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划定关中地区散煤治理时间表 明年基本完成生活取暖散煤替代

05.05.2019  12:31

  日前,省政府网站发布《陕西省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2019-2020年)》,要求关中各市(区)已划定“禁燃区”以外的区域均需实施散煤治理,并明确了煤改电、煤改气、洁净煤(含生物质成型燃料)以及太阳能、地热能等治理标准。到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关中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取暖散煤替代,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

  根据《方案》,要在治理区域高效经济推进煤改电,在2019年12月底,关中平原地区基本实现应改尽改,山区力争整村连片改造完成60%,其余区域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鼓励公共机构优先使用高效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供暖等产品。对天然气管网覆盖地区优先实施煤改气,鼓励支持管网未覆盖且基础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使用撬装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要求户内安装的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加大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力度,明确地热资源较好城区、城乡接合部、重点村镇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小区,在技术、经济可行的前提下应采用地热能供暖,鼓励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进行地热能供暖改造。同时,要求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原则上必须作为城镇热源点进行建设。对于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和暂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的地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完善洁净煤配送中心建设,实现洁净煤全覆盖。

  《方案》要求,持续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关中地区所有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在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方面,鼓励采用新型墙体保温材料、节能门窗对现有墙体、门窗、屋顶更换改造,降低采暖能耗。此外,我省还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炉具装置,并建立散煤治理在线平台,以户为单元开展线上建档立卡、线上统计、线上监测和线上预警,高效、便捷、精准掌握确村定户改造进展情况。(记者文晨)

编辑: 石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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