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明起将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

27.05.2019  08:03

  本报讯 (记者 赵辉)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从明日起,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现售商品房的,应使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与购房人签约。示范文本可在原房管局网站(网址:http://fgj.xa.gov.cn)下载。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按照住建部工作要求,西安市5月28日起将启用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28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进行网上签约的,仍可使用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市住建局将于今日0:00点停止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电子模版的使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销售场所公开展示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供购房人查阅,保证购房人在正式签约前充分了解合同文本的全部内容,做好示范文本使用事项和市场交易风险提示等宣贯工作。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就合同重大事项对购房人尽到提示义务,提醒购房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审慎签订合同。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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