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就餐安全温馨提示

18.01.2017  23:09

春节临近,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过一欢个健康、快乐、祥和的春节,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处特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食品安全事项:

一、把好购买关。 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不要购买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蘑菇。购买外卖套餐不要购买食品包装有破损、食品可能受到污染、菜肴温度较高、明显无冷藏迹象的套餐,提货时应注意仔细检查标签的完整性,是否包括加工制作单位、贮存条件、生产日期、保存期限(食用期限)等信息;每个菜肴的包装是否密闭完整;生食品、半成品、即食食品(冷菜)的包装、放置是否合理;是否在冷藏的条件下销售(如销售专柜),套餐销售的实际温度与标签上的规定温度是否一致。

二、把好贮存关。 凡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尽快置于冰箱贮存,并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避免交叉污染。即开即食食品开启后应妥善贮存并尽快食用。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存放下不要超过2小时,食用冷藏后的剩饭、剩菜前应确认食品无腐败变质并经再次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食用油应在避光阴凉条件下贮存。

三、把好食物制作过程卫生关。 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冷冻食品宜解冻后再烹饪,生食品、半成品要烧熟煮透,色拉等生食菜肴、熟食卤味即时食用。

四、外出就餐时。一是 请选择在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评级为C级以上的“笑脸”餐饮单位就餐。不在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酒楼饭店及流动摊点消费。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需求,可能导致饭店超负荷加工,为食品安全埋下隐患。 二是 选择安全菜肴。不食用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选生食海产品、熟卤菜、凉菜冷食、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吃火锅时,选料一定要新鲜、安全,各种菜肴应煮透再吃;盛放生熟菜肴的器皿、餐具要分开;每次添加汤汁后,待再次煮沸后再继续煮食。 三是 就餐前应注意餐饮具是否经过消毒处理。经过高温消毒的餐饮具具有光、洁、涩的特点;未经消毒的往往有茶渍、油污及水滴等。经过化学消毒的餐饮具,有轻微的刺鼻气味。

五、 科学合理饮食。 节日期间, 进食须加节制,荤素相兼,油炸食品、甜食宜适量,以免骤然增加胃肠消化功能的负担,引起急性胃肠炎、胰腺炎、胆囊炎等疾病,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七、消费维权。 消费者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投诉时应按规定保存好认为存在问题的食物原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并应保存好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为消费者维权。

春节期间农村婚嫁团聚的事情增多,举办家宴时,应及时在村里食品安全信息员处登记,并选择持证厨师和有资质的流动服务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