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法治宣传周省级系列示范活动的通知

17.03.2017  01:39

陕普法办发〔2016〕15号

各市委依法治市办、司法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普法依法治理机构:
  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省“12·4”法治宣传周活动的第一年。根据全国普法办和中宣部、司法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委普法办报省委普法领导小组同意,拟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法治宣传周期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西安市集中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省法治宣传周省级系列示范活动,在全社会迅速掀起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和推动“七五”普法宣传热潮。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暨西安市“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16年12月4日(星期日)上午9时
  地点:西安市钟鼓楼广场
  出席活动领导: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祝列克,省委普法办主任、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等领导同志,西安市有关领导。
  参加单位及人员: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莲湖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省委普法办、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
  活动内容:
  1.开展“七五”普法知识、宪法法律知识现场互动,邀请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为现场答题群众颁发“普法大礼包”;
  2.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带头,举行“尊宪法权威、学法治知识、做守法公民、用法律维权”千人签名活动;
  3.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4.开展群众微信问答抽奖活动;
  5.现场播放省、市“七五”普法知识集萃、法治视频、普法节目,展示法律知识图片。
  活动组织:
  由省委普法办联系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共同举办此次活动。
  职责分工:
  1.省委普法办:协调组织活动开展,审定活动方案,指导各有关单位依据方案开展活动,组织新闻宣传报道。
  2.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联系莲湖区司法局,具体指导莲湖区司法局依据方案开展活动,负责活动筹备、组织各项工作。组织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3.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认真制定细化活动方案,抓好落实。
  二、“12?4”国家宪法日陕西省西安中学晨读宪法活动
  时间:12月5日(星期一)7:40—8:10;
  地点:西安中学(西安市凤城五路69号)
  出席活动领导: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东,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马万清,省委普法办主任、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等领导同志。
  参加单位及人员:西安中学师生、省教育厅、省委普法办、西安市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
  活动内容:
  1.升国旗、唱国歌    7:40—7:55
  主持:张克强西安中学校长
  2.领读《宪法》8:00—8:10 
  主持:张克强西安中学校长
  领读人:王建利省教育厅厅长
  领导讲话:安东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活动组织:
  由省委普法办协调省教育厅,共同举办此次活动。
  职责分工:
  1.省委普法办:协调组织活动开展,审定活动方案,具体指导各有关单位依据方案开展活动,组织新闻宣传报道。
  2.省教育厅:做好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
  3.西安中学依据活动方案,对方案进一步进行细化,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三、陕西省第七届“与法同行”法治微电影大赛颁奖暨第八届“与法同行”新媒体快乐学法大赛启动仪式
  时间: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上午9时
  地点:止园饭店大礼堂
  出席活动领导: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杜航伟,省政府副秘书长唐少鹏,省委普法办主任、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等领导同志。
  参加单位及人员:省委和省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负责普法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大中学生代表,省司法厅及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机关代表,获奖代表,省委普法办工作人员,媒体记者。
  活动内容:
  1.宣布第七届“与法同行”法治微电影大赛获奖名单;
  2.优秀微电影作品展播;
  3.领导为获奖人员颁奖;
  4.省委普法办主任、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同志讲话;
  5.播放新媒体快乐普法宣传片;
  6.穿插演出文艺节目;
  7.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杜航伟同志宣布第八届“与法同行”新媒体快乐普法大赛启动。
  活动组织:
  由省委普法办联系《法制日报》驻陕记者站,共同举办活动。
  职责分工:
  1.省委普法办:协调组织活动开展,审定活动方案,指导各有关单位依据方案开展活动,组织新闻宣传报道。
  2.《法制日报》驻陕记者站:依据活动方案,认真搞好活动相关筹备工作,进一步细化方案,抓好落实。
  四、陕西省暨西安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农村宣传活动暨农村“七五”普法启动仪式
  时间: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时
  地点:户县人民路广场
  出席活动领导: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协副主席千军昌,省委普法办主任、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等领导同志,西安市有关领导。
  参加单位及人员:户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家)、省委普法办、西安市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
  活动内容:
  1.开展“七五”普法知识和农村相关法律知识现场互动,并给予现场奖励;
  2.现场为农民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
  3.邀请领导为群众发放宪法法律资料;
  4.开展群众性微信普法抽奖活动;
  5.现场播放普法节目、视频资料,举办法治宣传图片展览;
  6.参观户县图书馆普法专区、农民法治画、法治漫画墙;
  7.参观滨河法治公园、北河头民主法治村、依法治校示范校北关中学。
  活动组织:
  由省委普法办协调省农业厅、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户县司法局,共同举办此次活动。
职责分工:
  1.省委普法办:协调组织活动开展,审定活动方案,具体指导活动开展,组织新闻宣传报道。
  2.省农业厅:协调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做好相关工作。
  3.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联系省农业厅,具体指导各区县依据方案开展活动,负责活动筹备、组织各项工作。组织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4.户县司法局:依据活动方案,进一步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认真抓好落实。
  五、陕西省暨西安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社区宣传活动暨城区“七五”普法启动仪式
  时间: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时
  地点:未央区盛龙广场
  出席活动领导:省委普法办第一副主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伟,省委普法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等领导同志,西安市有关领导。
  参加单位及人员: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5家)、未央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10家)、省委普法办、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
  活动内容:
  1.开展“七五”普法知识现场互动;
  2.邀请领导现场发放普法资料;
  3.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现场咨询活动;
  4.开展微信普法现场问答抽奖活动;
  5.“七五”普法知识、普法动漫、微电影展播;
  6.群众性法治文艺节目表演;
  活动组织:
  由省委普法办协调省民政厅、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共同举办此次活动。
  职责分工:
  1.省委普法办:协调组织活动开展,审定活动方案,指导督促各有关单位开展活动,组织新闻宣传报道。
  2.省民政厅:协调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做好活动相关的工作。
  3.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联系省民政厅,具体指导未央区司法局依据方案开展活动,负责活动筹备、组织等各项工作,组织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4.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依据活动方案,进行进一步细化,认真抓好落实。
  六、陕西省暨西安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企业“亲商助企”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16年12月6日(星期二)上午9时
  地点:西安瑞杰油田物资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出席活动领导:省委普法办常务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省委普法办副主任、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马雅春等领导同志,西安市有关领导。
  参加单位及人员: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领导、“亲商助企”干部、“亲商助企”法律服务团成员、省委普法办、西安市依法治市办、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
  活动内容:
  1.企业介绍单位情况;
  2.“亲商助企”干部介绍情况;
  3.区司法局领导介绍“亲商助企”法律服务团情况;
  4.省委普法办、西安市依法治市办、区司法局领导给企业赠送法律书籍;
  5.陕西睿群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康安为企业讲课;
  6.“亲商助企”法律服务团成员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解答法律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7.领导讲话。
  活动组织:
  由省委普法办协调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共同举办此次活动。
  职责分工:
  1.省委普法办:协调组织活动开展,审定活动方案,具体指导活动开展,组织新闻宣传报道。
  2.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具体指导区县依据方案开展活动,负责活动筹备、组织各项工作,组织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3.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依据活动方案,进一步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认真抓好落实。
  七、有关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普法依法治理的良好氛围。
  2.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分工,精心组织,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齐心协力,确保系列活动任务圆满完成。
  3、请省委和省级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于11月29日下午5时前将参加第七届“与法同行”法治微电影大赛颁奖暨第八届“与法同行”新媒体快乐学法大赛启动仪式的人员名单电话报省委普法办。
  省委普法办联系人:贾少波
  联系电话:87293972    13909250757

 

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