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气象局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11.07.2018  01:30

陕西省气象台2018年07月10日23时07分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省局决定提升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要求省局办公室、减灾处、预报处、观测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大探中心、信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榆林、延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气象局和杨凌气象局进入(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切实做好暴雨天气应急服务。汉中市气象局已于10日22时56分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其余地市气象局做好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根据实际研判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陕西省气象台7月11日00时00分升级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7月10日08时至23时汉中西部、宝鸡西部、榆林南部、延安西部已出现50-90mm降水。预计7月11日00时至20时榆林南部、延安北部、宝鸡西部、汉中西部将出现50-80毫米的降水。强降水影响区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山洪和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等级高。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山洪、泥石流、滑坡等次生灾害以及防范中小河流洪水、流域洪水灾害和城市渍涝灾害;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5、留意有关媒体报道降雨的最新信息,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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