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陕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西安城区涨200元

24.03.2017  16:38

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使用范围

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3月24日,从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传来好消息,从今年5月1日起,陕西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次上调幅度较大,其中,西安城六区每月涨200元,达到1680元。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元/小时。

记者查询获悉,陕西上一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为2015年,时隔两年后,陕西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最大的为三类工资区,上调220元,主要涉及西安市户县、周至县,安康市汉滨区等34个县区,上调服务最小的为四类工资区,上调了190元,主要涉及西安市蓝田县,安康市石泉县、汉阴县等21个县区。

陕西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