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提及"富县经验" "群众说事"解决矛盾

14.03.2015  11:34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总结推广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工作经验,参与县域治理。那么,富县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是如何运作的?

    当地各村镇推行“群众说事”制度,遇到矛盾纠纷,让群众摆事实、讲道理,通过公开评议促进纠纷解决;法院以“群众说事”为平台,组织开展“法官说法”,通过“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由包村法官针对“群众说事”中反映出的法律问题,采取“法制宣讲会上说,法律咨询当面说,行动不便上门说,见面不便电话说,调处纠纷现场说”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参与调处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要把开展说法情况作为干部业绩评价、奖优罚劣、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富县法院院长刘尚军说。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富县当地很多纠纷借助这种方式,通过诉前调解已经化解,不再进入诉讼渠道,既减轻了百姓诉累,也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窘境。2014年,富县法院实现了民事案件连续3年保持零增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现零收案,信访案件罢访率连续3年保持100%。(记者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