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法院审结涉民生行政案件33万件

03.11.2015  11:02
        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各级法院在行政审判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周强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明确审判规则和处理方式,促进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出台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房屋登记行为,保障公民基本财产权益。出台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的司法解释,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规范工伤保险行政案件审理,对有关受案范围、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的认定,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关系等法律适用问题作出统一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涉及土地资源、城建拆迁、治安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33万件,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51%。

        周强说,根据《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针对一些行政案件矛盾成因复杂、政策法律规定不明确、纠纷无法一次性解决等特点,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社会合力。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协调和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以撤诉方式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7.7万件,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42.9%,切实保护原告的利益诉求。

        行政审判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目前,全国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共8878人,高级、中级和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数量平均分别仅为10.8人、4.4人、2.3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一人庭”、“二人庭”现象十分普遍,地方三级法院行政审判合议庭数量“三二一”的最低标准仍未完全实现。

        周强说,行政审判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受行政审判工作起步较晚、行政案件数量相对较少、外部环境制约较大等因素影响,行政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严重滞后,且骨干人才流失严重,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行政审判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快的现象较为突出,具有十年以上行政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仅占22.3%。

        周强说,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面临困难。受机构、编制、职级等各种因素的制约,跨行政区划法院的设立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面临一系列困难,出现“案件集中易、法官集中难”问题,形成“有的地方有人无案办、有的地方有案无人办”的被动局面。

        周强说,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极大方便了行政相对人依法行使诉权,但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的现象。由于打行政官司成本低,一些当事人不能理性维权,随意提起诉讼,有的甚至变换不同地方重复起诉,耗费了大量行政审判资源。

        应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

        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建议,支持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从立法层面解决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问题,加快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完善利用铁路运输法院等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改革试点,确保各项改革举措于法有据。

        周强说,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影响,处理好法院内部在行政案件立案问题上的分工与合作,完善起诉人投诉处理机制,对违法不立案的依法追究责任。

        针对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周强建议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增进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帮助克服各种非法干扰,进一步为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对行政再审案件的级别管辖作出适当调整,避免将大量案件集中到最高人民法院,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推动建立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制度,深入开展行政审判专项调研,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审判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