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最高法:追授马彩云为“全国模范法官”

07.03.2016  08:59
        3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马彩云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决定中说,马彩云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生前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审判员。她到法院工作15年来,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自独立办案后,她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近3000件,年均结案近400件,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一流工作业绩。她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工作中尽心竭力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以真挚情怀和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敬重。2016年2月26日晚,为避免无辜群众受到伤害,马彩云同志勇斗持枪行凶歹徒,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8岁。

        决定指出,马彩云同志是新时期忠诚敬业、敢于担当、捍卫正义的优秀法官,是学习邹碧华同志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根据马彩云同志的先进事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马彩云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要以马彩云同志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力开拓进取,锐意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肩负起人民法院在实施“十三五”规划中的重大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