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渭河西安段水质明显改善

02.11.2017  10:21
   西安日报 (记者 马昭)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9月份,渭河西安段水质明显改善,西安市渭河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值两项指标均达标,与去年同期对比分别下降40%和26.8%。

记者了解到,9月份,西安市渭河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值分别为12毫克/升和0.944毫克/升,两项指标均达标(考核目标为30毫克/升、1.5毫克/升),与去年同期对比分别下降40%和26.8%;与今年8月份相比,分别下降43%和21.5%,水质明显改善。

1-9月份,渭河、皂河、新河、灞河、泾河化学需氧量均值达到省考要求,氨氮均值尚未达标,其中皂河依然是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其余支流黑河、涝河、漕运明渠等达标。

据悉,环保部门每月两次对19个河(湖)水质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市河长办,由市河长办通报至各区县、开发区。对于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的河(湖),市环保局及时向市河长办反馈,由市河长办对责任区县、开发区进行预警。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不断加大涉水企业执法力度,依照新《环保法》,运用四个“配套办法”,做到“五个结合”,即白天与夜晚结合、晴天与雨天结合、工作日与节假日结合,例行检查与突击检查结合,末端排污与生产过程结合,形成了全天候、全方位的环境监管长效机制。1月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30余人次,检查企业450余家次,分别对国维淀粉厂、高陵区肉食品加工厂、福利电镀厂等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限产停产、按日连续处罚、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等,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加快智慧环保平台和4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线上有天眼、线下有河长”的全方位水质监管体系。同时继续加强环境执法,依照新《环保法》,运用四个“配套办法”, 严格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