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公布2016年2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04.03.2016  08:45
 

  2016年2月1日至29日,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8991例,死亡12例。其中,甲类传染病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禽流感、乙脑、登革热、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传染病共报告发病5714例,死亡12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痢疾、猩红热,占发病总数的95.89%。

  同期,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3277例,无死亡病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的91.18%。

  当前,气温变化较大,干旱少雨,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仍处于高发季节。各级疾控机构要继续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传染病疫情的主动监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加强晨检、缺勤追踪等相关制度,做好日常消毒工作。省卫生计生委提醒广大公众: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强自身体育锻炼,增强机体免疫力。同时对周围环境要注意防蚊灭蚊,预防寨卡和登革热等蚊虫传播传染病的发生,一旦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及时就医。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