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7月起启动化妆品换证

30.06.2016  13:35

本报讯(张伟峰蒲仁山记者白圩珑)记者昨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2016年 陕西 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方案》明确,我省于今年7月1日起,启动全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

据了解,本次换证范围是已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已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放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其许可证有效期自动顺延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从2017年1月1日起没有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或许可项目,必须停止生产。没有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原持有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由市局收回。逾期未申请换证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如需恢复生产,按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要求申请办理。

省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7月1日—9月30日为企业自查申报阶段,2016年10月31日前为市局审查验收阶段,通过审核企业资料和现场检查验收,提出换证审核意见。2016年12月31日前为审批换发证书阶段,省食药监局对企业换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复核,于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根据资料审查结果、现场检查结果和企业整改情况依法办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