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被明确为乡镇府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08.06.2018  09:40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困难儿童等特殊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