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将迈上新台阶

21.02.2017  10:37
  本网讯 为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确保供水水质,让群众喝上放心水,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了《陕西省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保障城镇供水水质、扩大公共供水范围、降低供水管网漏损为目标,对全省“十二五”期间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的建设任务,提出了保障实施的具体措施,全面指导全省各地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供水设施建设持续发展,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新增供水能力6.12万立方米/日,增长1.1%;新增公共供水能力4.44万立方米/日,增长1.0%;新增公共供水用水人口142.52万人,增长12%;新增管网长度3880.09公里,增长42.6%。城镇供水水质进一步改善,全省10个设区市供水水质处理工艺均采用了规范的处理工艺,水质明显改善,城市饮用水水质基本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规定的主要指标,全省抽检和全国抽检合格率达98%。供水水质监测和监管体系初步形成,2014年底,全省建成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9个。西安市为国家级水质监测站,可监测106项指标;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城市为省级水质监测站,可监测42项常规指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供水水质监测和监管体系。城镇供水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我省宝鸡、渭南、汉中等城市围绕“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目标,稳步地进行了改革实践,并取得了一些经验,城镇供水改革稳步推进,为今后深化改革打下了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以优先实施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水质监测和应急供水能力建设、节水型城市建设为抓手,切实解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实现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城镇发展需求的协调发展。主要目标将达到:改善城镇供水水质,解决因水源污染、设施落后等导致的饮用水水质不安全问题;加强公共供水服务能力,扩大公共供水服务范围、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5%,供水普及率达到99.99%;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85%,供水普及率达到92%;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设市城市和60%县城的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地级以上城市建设和完善供水管网数字化管理平台;提高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加强检测能力建设,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检测项目和频率进行检测,满足供水水质检测和政府水质督察的要求;建立并完善应急供水保障体系,具备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和自然灾害的应急供水能力。   按照《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全省13个设市城市(10个设区市、3个县级市)、77个县城,将以节水优先、水资源统一管理、保障城镇供水水质、扩大公共供水范围、降低供水管网漏损为出发点,优先使用地表水、非常规水源,压减地下水,系统解决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问题,改善城镇供水水质,提高城镇供水效率,形成良好的城镇化水生态环境。(马璇)             责任编辑/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