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黑电镀厂违法排污 开厂夫妇俩双双被拘15天

29.04.2015  10:57
 

昨日,姜某某(前排右二)指认现场,工作人员对现场水质进行采样 记者 赵彬 摄

在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办事处文家村内有一家没有任何手续的小电镀厂,靠暗管和渗坑悄悄将含有重金属和酸性物质的废水随意排放。昨日,这家黑电镀厂的经营者姜某某夫妇被公安部门处以各15日行政拘留,生产设备也被捣毁。这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西安市首次移交公安部门的环境污染案件,姜某某夫妻也是西安首批因触犯新环保法而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个人。

废水直排味道刺鼻 经营者从不喝院内井水

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约800平方米的厂区里,废旧塑料桶堆成小山,几个约10米长的酸化池、电镀池里积有一些泛黄的废水,散发出刺鼻味道。一旁的暗管通向院外,废水通过暗管直接排到院外的渗坑里,任由其慢慢渗入地下。

环保执法人员介绍,这些废水含有大量酸水、重金属,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在厂房的几间宿舍里,堆放了十几桶桶装纯净水。执法人员了解到,经营者从来不喝院子里水井打出的水,而是只喝纯净水。

黑工厂挪地方、换厂名 曾与环保执法人员打游击

据民警调查,经营者姜某某夫妇都是河南人,平时都参与厂子经营,还雇了几名工人,但厂区空气质量实在太差,有的工人受不了,干几天就走了。环保执法人员对姜某某夫妇并不陌生。“以往对这种没有手续的小电镀厂,我们只能采取取缔的措施。这个厂也曾被取缔,但没过多久就又改头换面死灰复燃。有时挪个地方,有时换个厂名,但人还是那一帮人。”西安市环保局浐灞分局工作人员张涛说。

今年1月1日起,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其中“行政拘留”、“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被视为赋予执法部门的新利器,改变了以往执法的尴尬。

在排查中发现这家黑电镀厂死灰复燃后,环保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及时联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随后,民警控制了加工点负责人及相关环境违法人员。

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若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市环保局浐灞分局联合市环境监理处、市公安局处突支队浐灞大队和未央大队、城管等部门,对该处非法电镀加工点生产设施予以拆除,并对水质进行采样送检,对现场废水、土壤实施中和等净化处理。

市公安局处突支队浐灞大队民警介绍,目前,姜某某夫妇各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两位受雇的工人被各处以5日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待水质化验结果出来后,若排放超标的程度构成刑事犯罪,责任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郭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