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机关严打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形成合力

17.03.2017  01:33

 

2016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批捕起诉了一大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假酒、假疫苗和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共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13件 186人,起诉192件321人,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严格依法办案 形成高压态势

 

全省检察机关抽调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人员专门办理该类案件,认真审查案件事实证据,准确进行定性,把“严打”方针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增强打击效果,形成高压态势。犯罪嫌疑人丁某等3人在济南租用库房,大量囤积假冒和国家不允许销售的各品牌玻尿酸和肉毒素,加价出售谋取暴利,并在北京开设美容室,使用以上非法产品提供微整形服务。该案由于主犯丁某是零口供,拒不交代售卖药品情况,犯罪人员犯罪情况各异,侦查机关侦查方向分歧较大,经过反复沟通、研判,检察机关综合考虑嫌疑人犯罪事实证据,以不同罪名批捕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主犯丁某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全省检察机关加大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从各种渠道发现涉嫌食品药品犯罪的线索。对发现和摸排的线索,以及新闻媒体曝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线索高度重视,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确保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在对区食药监局2013年至2015年度1915件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情况进行筛查过程中,发现了秦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线索,要求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现秦某被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予以批捕。

加大挂牌督办 增强打击实效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对涉及面广、社会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各界反应强烈的6个案件及时进行挂牌督办,提高打击实效。山东庞红卫非法经营疫苗案发后,社会反响强烈,此案涉及我省西安、渭南、延安3个市,涉案疫苗数量大,调查处理难度大,省检察院及时对此案进行挂牌督办,深入基层进行督导,听取案件汇报,提出取证指导意见,相关检察院及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确保办案效果。如西安市检察院及时派员到市公安局食药支队,召开了“非法经营疫苗案”侦查情况会,全面分析案情,逐人逐项分析证据,提出了以上线为庞红卫非法经营疫苗共犯的思路,引导公安机关成功查办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现全省已批捕该案犯罪嫌疑人9人。

强化“两法衔接 形成打击合力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人民法院加强协作,以联席会议、案件双向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沟通协调,认真查找在案件移送、立案和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将未经检验检疫的90头淘汰奶牛宰杀后销往市场。由于对未经检验检疫牛肉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存在分歧,西安市检察院强化与食药监、公安机关和法院进行工作衔接,积极咨询相关领域专家,最终确定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属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后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

强化检察建议 推进社会治理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综治工作的职能作用,认真分析研究所办案件的犯罪类型、发案原因和规律特点,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向有关单位提出防范和整治建议。榆林市定边县院针对不法商家在麻辣烫、面皮、羊杂汤等风味小说中添加罂粟壳的民生问题,向定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全县开展对食品市场的执法监督。定边县食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县开展不定期专项检查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强法制宣传 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中,陕西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犯罪案件,释法说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开展法制宣传300余次,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受理群众线索百余件。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就西安市检察院办理的西安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制作了专题节目《名医的戏法》,揭露了张某披着“名医”的外衣,开设中医诊所销售含有有毒有害成分的保健品假冒治疗糖尿病药品欺骗群众的行径。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  杨瑞奇、畅毓茜 编辑:周杨夏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