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高领同志参加委厅机关大支部“以案促改”专题教育活动

12.06.2018  23:08

      6月11日下午,高新处党支部和条财处党支部共同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教育活动,史高领副厅长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教育活动。

      按照《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集中开展专题学习的通知》安排和要求,集中学习了《胡和平同志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等相关文件精神,重申并进一步部署了委厅“以案促改”整改措施任务分工。传达了《省纪委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并以此次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学习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等中央廉政建设相关会议新精神。

      史厅长在活动中表示,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教育活动对于强化警示震慑,净化政治生态,锻造优良党风政风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党员要敬畏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责任,对党绝对忠诚,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同时要以学习和落实《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为抓手,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坚决遏制“四风”问题的新表现新动向。最后,史厅长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按照赵岩厅长参加“以案促改”专题教育活动时提出的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再学习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十年知青岁月》《梁家河》等资料的学习, 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意志品质、升华精神境界、涵养爱国为民情怀,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