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人大机关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8.07.2016  16:37

      7月25日,汉台区人大机关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汉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唐彦民主持会议,副主任陈汉明、岳德才、曹沂平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是对党的问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条例》言简意赅,内涵丰富,是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唐彦民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要深刻研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要用《条例》规范自身言行,工作中要认真对待和使用好手中权力,自觉接受监督。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在区镇人大换届工作中,吸取四川南充、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换届纪律,夯实换届责任,杜绝换届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情况发生,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田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