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探索机制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05.11.2015  17:41

为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教防一体”的未成年人刑事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相结合。

完善办案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该院成立未成年人专案组,制定未成年人刑事工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已有的未检工作制度,建立起一整套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工作机制。以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实现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相关机制的无缝衔接,并增加擅长沟通的年轻同志参与起诉工作,充实办案力量。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程序要求,与陕西指南针司法社工服务中心签订了相关协议,在有需要的情况下,由他们派员参与未成年人讯问、询问,解决了合适成年人到场的问题。

加强检校协作,坚持惩防并举。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该院坚持预防走到惩处之前,帮助走到归罪之前。利用“一社区一检察官”等活动,主动与辖区内学校取得联系,加强检校合作,深入学生中间,开展“一堂法制课”、“模拟法庭”、“参观少管所”等活动,进行多种形式法制教育,普及学法用法知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定期监督检查、共建帮教机制。 在办案中,该院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到实处。对于单亲家庭等缺乏管束的未成年人,主动与监护人沟通,缓和对立情绪,一起探讨教育方式,制定帮教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后的再次犯罪。注重加强与辖区内社区、妇联、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等有关单位沟通配合,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帮教机制,直接干预为主,法制教育和公益活动为辅助,并及时对帮教成果定期监督,坚持学校、家庭、社会并重,自助与帮教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帮教工作的实效性。

(供稿: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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