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每年为西安大气“贡献”约32万吨污染物 防治尾气污染 紧盯车油路三方面

11.01.2017  15:02

西安日报 (首席记者 马昭)作为雾霾“元凶”之一,机动车尾气对西安市PM2.5的“贡献”约为21.4%,四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约32万吨。那么,机动车尾气污染有什么特点?我市如何对机动车尾气污染进行管控?记者昨日采访了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及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相关专家。


机动车尾气对西安PM2.5“贡献”约为21.4%


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副主任李戈莹介绍,截至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约255万辆。其中汽车约240万辆,按排放标准划分,国Ⅲ(不含)以下汽车约32万辆,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汽车约208万辆。


据测算,我市机动车四项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约32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Z)24.5万多吨,碳氢化合物(HC)2.5万吨,氮氧化物(NOX)3.8万吨,细颗粒物(PM)0.2万吨。据2015年我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表明,机动车尾气对西安市PM2.5的“贡献”约为21.4%。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有什么特点呢?据测算,汽车在拥堵或怠速时造成燃料不完全燃烧,会产生更多的污染物排放,是正常行驶状态下污染物排放的10余倍。而黄标车及老旧车排放更高。一辆汽油黄标车的排放相当于14辆国Ⅱ或28辆国Ⅲ汽油绿标车的排放。当前,占我市汽车保有量13%的黄标车和老旧车,其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45%以上。


此外,柴油车是机动车的排放“大户”。据科研部门测算,一辆重型柴油车的排放相当于200辆国Ⅳ标准小轿车的排放。当前,占我市汽车保有量约6.5%的柴油车,其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约13%,占汽车颗粒物排放总量近90%。


堵车时间每增加一倍污染物排放也增多一倍


尾气污染与机动车、油品、道路通行状况以及出行方式均有关系,因此说,机动车尾气是综合性的污染,并不单一仅仅是车辆本身。”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首先,机动车使用的是石化燃料,排放的污染物多达上百种,主要污染物有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细颗粒物。因此应从控车入手,大力发展电动车、新能源车。据测算,当电动车在2020年能达到全部机动车50%,相比2014年,污染物排放量能降低40%—47%,其中PM2.5能降低40%。


油品质量也是造成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重要方面,经历了含铅汽油、不含铅汽油、到限制硫含量,现在的油品从烷烃品质考虑,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分子量大,燃烧不充分,污染物排放就相应增多。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拥堵的时间增加一倍,污染物的排放也增多一倍以上。”李澍说,局部区域车流量超过道路容量,通行压力过大,譬如中小学、医院附近道路应该更加合理规划,应充分研究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能否满足交通需求,提高车速,降低机动车油耗与排放。根据研究显示,高峰期三环内的平均行驶速度如果能从25公里/时,提高到40公里/时,污染物排放会显著减少,其中一氧化碳会降低33%,碳氢化合物会降低31%,氮氧化物会降低13%,PM2.5会降低19.25%。显然,道路平均行驶速度的提升,对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有显著的效果。


西安的车没有东京的多,为什么污染比东京大?李澍告诉记者,这跟出行方式有关系。在很多发达国家,市民购买车辆只是为了享受生活,在周末时候放松,在欧洲、日本等国家,上下班高峰期地面上很少有机动车,因为地下公交系统很发达,而西安很多人开车仅供上下班使用。如果公共交通系统发达,相信很多人会改变出行方式。因此,应加快地铁建设、公交线路布局,让人们感受到公共交通的便利。


除此之外,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是夏季造成臭氧超标的原因之一,尾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在紫外线的照射下会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臭氧。


据统计,2013年,臭氧超标天数为34天;2014年,臭氧超标天数为8天;2015年,臭氧超标天数为20天。


将持续在车、油、路三方面加强尾气污染防治


李戈莹介绍,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形势日益严峻。因此,我市不断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在能力建设上,建立起市区两级污染防治队伍,初步形成部门联动、地方政府负责的防治机制。在源头管控上,严把新车准入关,先后执行了国家第三、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今年1月1日起,我市执行国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用车监管上,强化机动车达标排放监督管理措施,市区两级路抽检执法常态化,2016年全市共查处超标车12112辆,逐步采用遥感监测、电子监控等新技术开展执法监督。在末端治理上,采取限行、补贴等政策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更新,“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2万辆,截至2016年12月25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3581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遏制,排放总量基本持平。


据悉,我市还将在车、油、路三个方面持续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非免检车辆环保一致性核查及检验规定;加大新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销售不符合国Ⅴ排放标准机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加大城市治理机动车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以早市、夜市、集贸市场、三环沿线、绕城高速出口、远郊区县主城区以及柴油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为重点区域,以泔水车、轻型货运车、低速载货车、物流运输车、城际客运车等车辆为重点治理对象,遏制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促使淘汰更新。


同时,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督管理,实行排放超标强制维护制度。加大对违反限行规定黄标车和已强制注销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此外,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检查力度,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劣质油等违法违规行为,每月对油品质量进行抽检并通过媒体公布检查结果,并积极推广新能源车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