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机动车继续限行 尾号5和0禁止上路

29.11.2016  23:35

西安新闻网 讯(西安日报记者 马昭 西安晚报记者 高乐)记者从市新闻办获悉,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将继续,机动车也将继续限行。30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5和0的禁止上路行驶。


11月28日上午10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市政办发〔2016〕76号)中的规定,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在此温馨提示广大车主,11月30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5和0的,禁止上路行驶。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