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级应急响应未解除今日尾号3和8机动车限行

13.12.2016  12:04

西安日报 (首席记者 马昭)昨天,我市仍处于中度到重度污染,尚未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公安、交通部门将继续执行对机动车限行规定,从12月13日零时起,全市机动车限行尾号是3和8。


昨天,我市空气质量始终在污染状态,多个时段为重度污染,部分时段为中度和轻度污染。12日凌晨2时,我市空气质量实时指数为135,属于轻度污染,早上8时,空气质量指数上升,为170,属于中度污染,此后一直上升,下午4时,空气质量指数为246,属于重度污染。13个国控子站均为不同程度的重度污染状态。


根据省环保厅预测,12月13日,我省空气湿度持续较大,扩散条件不利。预计关中地区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14日至15日,全省受偏北气流影响,大气污染扩散条件逐渐改善。预计关中地区空气质量以轻度到中度污染为主,14日关中局地可能出现重度污染。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醒广大车主,   12月13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3和8的,禁止上路行驶。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