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年果业、茶叶等五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及丘陵山地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督导的通知

06.07.2017  19:29

各有关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

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做好果业、茶叶等五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及丘陵山地机械化示范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7〕19号)要求,为了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促进项目实施, 受省农机局委托,现就开展2017年果业、茶叶等五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及丘陵山地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督导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导对象

果业、设施农业、畜牧养殖、薯类、茶叶等五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及丘陵山地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县(区)。

二、检查督导方式

严格按照陕农机办发〔2017〕19号文件要求,以市级负责检查,省级督导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督导工作自7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三、检查督导内容

一是项目实施方案及内容等情况;二是资金到位、使用等情况;三是项目组织实施进度情况;四是存在的问题。

四、检查督导方式

一是听取项目县(区)工作汇报;二是查看实施方案、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及技术总结等材料;三是实地查看项目实施地点、机具引进、试验示范等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五、相关要求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农机推广机构要高度重视项目检查督导工作。市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局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组织农机管理、推广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专项检查组,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对所辖项目实施县(区)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及后期验收工作,及时反馈、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各项目实施县(区)要以检查督导为锲机,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项目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做好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及时查补不足,优化措施,确保项目任务圆满完成。我站将组织人员随机进行检查督导。

 

附件: 果业、设施农业、畜牧养殖、薯类、茶叶等五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及丘陵山地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县名单 userfiles/file/20170706162419.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

2017年7月5日